Lv4故事从庄恒开始讲起,他经历战争,又失去家人之后隐居在湖畔,练就长生不老之术。秦始皇焚书坑儒要杀死他,但他却在临刑前一天晚上死去,人们传言他到自己构筑的梦中世界去了⋯⋯小巫喵Lv42017-12-23
台北,出生在医学世家的小梅就要像爸爸哥哥一样成为医生了,她来到爸爸工作的医院,希望爸爸可以像之前对哥哥那样嘱咐她一些话,完成她人生的一个重要仪式。爸爸正遇到医院的一些事情,院长和药商勾结致使换的药效果不好,爸爸坚持用原来的药,和传话的医生发生争执。当小梅问到爸爸时,爸爸却因为太忙不记得小梅就要上班了,爸爸给小梅道歉,告诉小梅人要为自己活着。小梅不解,她想听的是那些医生可以救死扶伤的大道理,但是爸爸没有讲。
小梅上班第一天就遇到4个病人离世,面对失控的家属,其他医生护士冷漠的态度让小梅觉得难过。小梅来到亲戚家吃饭,家人急着要给小梅介绍男朋友。小梅问姐姐遇到病人病故要怎么办,但是家人依然很冷漠麻木,还问小梅是不是遇到什么医患麻烦,可以帮着解决。那个要介绍给自己的男医生和姐姐讨论着打高尔夫球的事,没有人在意病人的死,小梅觉得无比孤独,于是给哥哥打电话,想要逃离这个家庭聚会。哥哥是家里唯一不一样的人,去过尼泊尔等许多地方。哥哥给小梅讲了一种方法,叫做“自他交换”,医生通过通过吸气把病人的痛苦吸到自己身上,通过吐气把祝福送给病人。他曾经就在一个流浪儿童身上试过,虽然那个孩子还是死了,但是他认为还是有所帮助。
小梅再去上班时就试了一下这种方法,结果把5号病人吵醒了。5号病人是个奇怪的人,小梅很想帮助他,送他日记本,他都拒绝了。哥哥告诉小梅也许可以听听病人的故事,小梅告诉病人她想听他的故事,一开始他总是拒绝,小梅终于忍无可忍对病人发火了,病人才答应她晚上带着蜡烛来找他。
蜡烛点上了,病人晚上开始给小梅讲故事,他先讲了一个别人的故事:青藏高原上一对新婚的牧羊人夫妇在草原上休息,男人枕在妻子的腿上睡觉,他醒来发现妻子不见了,他追啊追还是追不到妻子,他离开家乡四处寻找他的妻子,但是都没有找到。牧羊人遇到了一个女人拖着丈夫的尸体去天葬,他帮她一起抬尸体。后来他们就在一起生活了,还有了孩子。可是有一天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得了奇怪的病死去了,他绝望大哭起来。结果他醒来了,他还在他新婚妻子的身边,原来一切都是一场梦,他发现妻子好美啊,然后两个人手拉手回家了。
第二天病人开始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年轻的时候是台北建筑公司的,原本打算好跳槽去上海发展。一天在电影院门口他偶遇一位疑似在和电话里的男朋友吵架的女子。女人负气决定和男主一起看电影,两人看了《人鬼情未了》,之后又一起吃寿司,女人讲到她是中法混血,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男主便装作老头回来看自己的女儿,女人被逗乐了但又难过得哭了⋯⋯就这样,男主和女人结婚,还有了一个儿子叫和平,可是3个月之后孩子得病死了。两个人陷入极度悲伤之中,男主还得了怪病,一直发烧。后来,夫妻二人又来到当初他们相遇的电影院决定再看一次电影,妻子接到一个电话,然后去买烤玉米,可是男主再也没看见妻子回来,妻子失踪了。男主开始四处寻找,但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的妻子,自己的病也越来越严重,直到有一位医生告诉他,他可能很快会死。于是,他决定去全世界旅行。
男主来到巴黎,在诺曼底的一个小餐馆遇见一个中国女服务生江红。江红是从北京来的,本来在学画画,有一天他男朋友来看她,说未来在哪里,我带你去看未来吧,两个人就决定偷渡前往巴黎。结果二人在船上遇到一场意外冲突,他们都被关在船上的小屋里,除了江红所有人都窒息死了。江红一个人来到巴黎,开始打工的生活,悲伤又麻木地活着,直到遇见男主。江红还总喜欢做一只小船埋起来。江红和男主回到她的公寓,开始了短暂而美好的生活。江红想帮男主看病,他们找到一个吉普赛女巫,女巫让男主看水晶球,告诉他水晶球里有一座城堡,还有湖,他要想解开自己的迷就要找到这个地方,用自己的梦穿过别人的梦。男主在街头撞上了一个中国女人,然后就在一个书店里的书中找到了这个城堡,叫做看见自己,他和江红决定一起前往城堡看看。
路上他们在小酒馆遇到一个姑娘和她的爷爷,还被好心人开着拖拉机送到目的地。他们来到城堡,因为江红埋小船的行为,被一对法国夫妇误认为是日本行为艺术家,受到热情款待,不仅住进城堡原来主人的卧房还参加了派对,法国夫妇还买下来一幅画送给男主江红二人,还有一只鞋和一支笔。男主发现画上的中国女人仿佛曾经在书店见过,他们想知道画的来历,这时那个酒馆的老爷爷来了,原来他曾是城堡的老管家。他告诉男主那是城堡原来主人的夫人,已经回上海去了,因为文革断了联系,他给了男主一个特别模糊的地址。男主决定上路去找这位夫人,他离开江红来到上海。一位研究画家的老先生告诉男主她叫顾香兰,现在住在医院里。
男主找到顾老太太要她讲讲自己的过去,在男主再三恳求之下,顾老太太讲了一个故事:一只小鸟总想飞出笼子,可是当她离开笼子飞走之后,早上醒来都在一个新的笼子里,它再飞,再醒来,在逃走,无休无止⋯⋯
后来,顾老太太讲起了她的过去:她被父母遗弃,从小在妓院长大,年轻时候是上海天仙阁的名妓,深受老板老爷们的欢迎。但是有位做生意的王德宝公子特别喜欢香兰,他和别人不一样,因为他真的爱香兰,给香兰送花、做衣服,香兰也爱上了他。但是,不幸的是有位法国领事亨利伯爵对香兰一见钟情,执意要娶她为妻,还因此和妻子离婚。正逢王家生意不好,德宝负债累累,香兰没有办法决定远嫁法国,好把王德宝的钱还上。临走前一天香兰偷偷跑出去看他,结果王公子服毒自杀了⋯⋯
香兰的心死了,告别妈妈和姐妹们离开了上海。来到法国之后,伯爵将自己的中国妻子介绍给各位朋友,还让香兰学习画画,开始过他们奢华的生活。但是生活逐渐发生了改变,香兰认识了好多艺术家,她开始发现自我、追求自由,而亨利伯爵却将她视为自己的收藏品,叫她穿着不舒适的旗袍见上流社会的那些朋友,两个人开始争吵,关系逐渐变得疏离。伯爵某天说是要去英国,香兰送他上火车,可是没多久香兰就接到通知说火车出事了,亨利从此生死不明。伯爵生前欠下许多债,香兰却突然得知伯爵的保险柜在事故发生那一天被人取空了,香兰将城堡出售还债,无奈之下自己搬出伯爵的家,把剩的钱和首饰给了管家夫妇,让他们做些生意、好好活着,香兰开始在巴黎街头流浪⋯⋯
香兰不断换工作,从人体模特到保洁员,开始了困苦的生活,二战爆发,日子更加艰难。战争结束后,香兰做了保姆,主人是一个非裔女子,有一对混血双胞胎,香兰在帮助收拾东西时看到了伯爵的烛台。香兰问女主人她丈夫是谁,女主人告诉她自己的丈夫是个商人,但比她年长,还给她看照片,结果那个男主人正是香兰的丈夫亨利伯爵⋯⋯伯爵没有死于车祸还取走了所有的钱,烧了香兰的画,换了名字又娶妻生子。香兰离开这家人,偷偷跟着伯爵想要报复他,但是香兰突然得知他患了癌症。正当香兰犹豫之际,有中国人找上门来,竟然是王德宝。原来那一晚王德宝服毒被人搭救没有死成,但是嗓子哑了、腿也瘸了。现在,王德宝生意兴隆,公司遍布世界各地,但是他一直不忘寻找香兰,他要带着香兰回上海⋯⋯
香兰临走前来看亨利,按照天仙阁的规矩给亨利请茶,亨利晕厥过世。香兰和王德宝回国没有多久,文革开始了,王德宝还是死了,留下香兰一个人孤独一生。故事讲完,顾老太太过世了。
男主离开上海回到巴黎找江红,江红早已不在公寓,男主在她公寓的地板下面找到一封告别信,说她要告别过去重新出发了。男主前往曾经住过的城堡,老管家也已经去世了,人们在庆祝千禧年,把那些让自己不快乐的东西放在船上,运到湖里沉下去。男主前往伯爵巴黎的公寓,见到一位混血女主人,正是伯爵的女儿,他陪着她大哭了一场⋯⋯
男主一个人回到台北之后就病情加重住院了,直到遇到医生讲述自己的一生。病人讲完了也去世了,医生小梅以为他的日记会写下来这一切,但是只发现一些破碎的句子。从此,小梅再次看到病人时,知道他们每一个人背后都有一个漫长的故事⋯⋯
台北、巴黎、诺曼底、上海,汉语、法语、地方话,不同的人、不同的经历,8个小时的故事,仿佛是一场梦⋯⋯故事有太多内容,关于生死,一个人的生命是多么短暂而脆弱,死于战争、死于内乱、死于疾病、死于意外;关于爱情,亨利爱着的是一个具有东方特色的收藏品,德宝爱的是一代名妓的影子,没有人真正了解香兰、爱过真实的香兰;关于自由,香兰想逃出天仙阁这个牢笼,却进了伯爵官邸这另一个牢笼,真正流浪了又穷困潦倒,真正有家了又不长久。那个时代的女性没有真正的自由可言,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附于男人,无论是妓女还是贵族夫人其实都一样;关于文化,东西方的文化沟壑不仅仅是语言不通无法真正交流,中国人永远不能真正融入西方社会,西方人看到关于东方战争的报道冷漠麻木地换台,东方人也不会因为巴黎光复而多兴奋,就像某些医生感觉不到病人的痛苦一样,这也不能过分苛责,因为本来就不同。关于命运,无论锦衣玉食还是颠沛流离,谁的一生不是跌跌撞撞一路走来,有喜有悲,又有太多巧合⋯⋯
仙剑之后再没见过胡歌啦,还是原来的样子啊,果然人间只有一个李逍遥~许晴姐姐好漂亮啊,无论旗袍还是洋装,举手投足之间,一颦一笑都美得不可方物,要是真有人集民国上海名妓、法国伯爵夫人、美女画家于一身,大概就是许晴的模样~没有见到马思纯女神有点遗憾,不过明年想在莲花池里再看一遍~
每个故事单独拿出来看可能都很套路,但是嵌套在一起,通过话剧表现出来还是格外好看,也没有显得杂乱无章,舞台搭建地很有特色。故事有好多欢乐的情节,比如病人和医生的对话,男主和妻子、江红的快乐时光,城堡里的笑话,天仙阁里的热闹,同时还有悲伤的一面,比如病人病逝,战争的残酷,相爱的人不能永远在一起⋯⋯故事跨越多个年代、多个地区,构筑出一个又一个奇幻的梦,梦是真的,梦里的故事也是真的,你要想解开自己的谜团,就要用自己的梦穿过别人的梦,我们总是一不小心掉进了别人的梦。
你的妻子是否去买烤玉米就再也不见了,你是否经历车祸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就成为了另一个人呢?你是一只受伤的鸟吗?是不是永远飞不出自己的牢笼?你可曾见过我,又可曾记得我啊⋯⋯6回复36赞
Lv5小时候,邻居们围在一起聊天,会指着楼上一个阿姨跟我们小朋友说,“伊是上海人,不声不响的,不同我们乡下人讲话的”。哦,上海人的“不响”大概是看不起人吧,那时候的我这样想。鸟不拉屎大王Lv52023-05-15
有次在上海搬家,楼下邻居拉着我的房东说,“这个房子你们借得好的,小姑娘不响的,稳得住”。哦,上海人口中的“不响”可以是种正面评价,那时候的我这样想。
有一天看到了小说《繁花》,里面频繁地提及“不响”这个词。原来上海“不响”的场景、含义这么丰富且有意思。后来看到《繁花》舞台剧的演出信息,想着“不响”这个词要怎么展示呢?
三个小时,它没有把上海的全部都演给你看,甚至也没有展示完原著小说,但它给观众的留白就像小说给舞台剧创作者的留白一样,每个人都能填出不一样的东西。我仿佛看了三小时的家长里短,鸡零狗碎,却想起了经历过的有关上海的一切。
我看到了上海的“不响”。
1
小毛,工人阶级家庭出身,住在大自鸣钟那里的弄堂。
小时候,总是闲不住。邻居们总喜欢叫他帮忙做事,可能看起来老实又傻傻的吧。
张嘴就是《水浒》、《三国》,遇到朋友就想插香结义,这样就能做一辈子的兄弟姐妹,永不会变,比如排队买电影票认识的沪生,还有通过沪生认识的阿宝。
但认识姝华姐姐以后,也会偷偷抄《蝶恋花》的词牌,帮她去旧货店淘完全看不懂的书。
长大了的小毛,还是闲不住。楼上楼下的跑,常常去二楼银凤姐姐家里。
小毛被安排进钟表厂工作,面子十足,姆妈帮他相中了春香,想叫小毛结婚。
小毛说不要,最后还是不响。
后来,银凤姐姐的海员老公也回来了,姐姐说要跟小毛拗断,还能怎么办呢?
小毛不响。
可她还和沪生、阿宝说小毛要结婚的事情,小毛本来远远看着,不响。
但最后还是冲过去了,那索性就都拗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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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的小毛虽然读书不多,有着江湖气息的理想主义,但人总归是要长大的。那些弄堂里的朦胧记忆找不回来了。
2
阿宝,资本家家庭出身,住在皋兰路,旧名高乃衣路。房顶上能看到大半个卢湾区。
楼下的小妹妹蓓蒂喜欢弹钢琴,叮叮咚咚的,交关好听。
有一天,家里的房子、祖父的别墅都被接管了,蓓蒂和照顾她的绍兴阿婆也失踪了。
阿宝虽然从来都不信什么“永远”,也清楚地知道事情总是特别复杂,尤其不像小毛想的那样简单。
道理他都懂,阿宝只能不响。
远嫁吉林的姝华有天突然出现在上海,她好像见过失踪前的蓓蒂。可那时候的姝华疯疯癫癫,她说蓓蒂变成了金鱼,被野猫叼进了黄浦江。
阿宝在后面一言不发,弯着腰,失去了站直的力气。
阿宝习惯了不响。
一晃二十年,阿宝成了宝总。事业有成,春风得意,却总经常笑笑不说话,尽显成熟商人的风范。朋友有事,他不动声色地处理好,也从不宣扬自己的“功绩”。
宝总,真是一个难接近的人。但如果蓓蒂还在的话,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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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不太跟别人倾诉自己,听别人的倾诉,一般也会“不响”。大概这就是能从阿宝变成宝总的秘籍吧。
3
沪生,革命军人家庭出身,住在带电梯的拉德公寓。
他不像小毛那样跳脱,认准死理,他晓得很多事情的无奈。
比如他喜欢姝华,却劝姝华不要总看不合时宜的书,阻止她的理想主义发散。
又比如阿宝和蓓蒂家遭受冲击,作为朋友他努力过了。
除了劝阿宝和家庭划清界限,在找蓓蒂这件事上,他不响。
沪生也不像阿宝那样稳重,不大说话,他知道该表达的时候还是要表达。
最后他成了八面玲珑的大律师。
沪生前半生顺遂,他也很习惯这种顺遂,“在人间已是癫,何苦要上青天”。
他喜欢船模,尤其偏偏喜欢那些“战败了”的船模。
有一天,他的家庭也受到时代的冲击,从电梯房搬进了老破小。也在那一天,遇到了从吉林逃家的姝华。
往日女神风华不再,胡言乱语,令人心碎。
最后,沪生给自己套上了一层保护色,更好地把自己“隐藏”起来,又回到了平坦顺遂的日子。
沪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开口,不争先;不响,也不影响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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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小毛和阿宝,沪生更加模糊,没有棱角。但平凡,亦是不凡。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人也是一群人。
4
银凤,小毛的二楼姐姐。小毛说她长得比照相馆橱窗里的任何照片都要好看。
丈夫海德是个海员,每次出海总能带回来一些东西。在一切凭票的年代,邻居们不要太羡慕哦。
可银凤还是开心不起来。
丈夫常年不回家,有时候说好要回来,买好了电影票却空欢喜一场。
一人独自撑起一个家,二楼爷叔不怀好意的目光无处不在。
银凤常常觉得自己忍不了了,但没人可说,也不好说。只能不响。
小毛是烦闷生活中的清风,憨憨傻傻的毛头小子,会夸人,会关心人,比远在天边的海德好多了。但终究是饮鸩止渴。
有一天,海德回来了。两人坐在饭桌前,相顾无言。也不知道二楼爷叔有没有说什么,海德不响。
海德拉着路过的小毛一起吃饭,三个人坐在那里,气氛尴尬。
银凤开始不响,后来追上跑掉的小毛,说要拗断。
却还是忍不住拿小毛结婚的话题试探他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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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凤和小毛,是因为爱吗?大概还是需要一份依赖吧。但二楼的邻居姐姐却成了小毛生命里难以磨灭的印记,直到死亡。谁让小毛就是个认死理的人呢。
5
姝华,美丽、善良、有才华,一切好的形容词都该属于她。
她喜欢看书,喜欢文字,喜欢思想。
她总是想很多。但也没人可讲,沪生总是叫她“不要讲了。”
姝华和沪生暗生情愫,虽然会有一些小摩擦,但心里总是欢喜的。
蓓蒂家里出事的时候,姝华坚持要找蓓蒂,更想帮她保下钢琴。
可是后来,只有姝华找到了蓓蒂和绍兴阿婆,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对于这件事,姝华总是不响。
姝华去了吉林,很快就结婚生子,一个接着一个。没人知道她的生活到底如何。
直到她突然蓬头垢面出现在上海。
她说她好饿,说被无锡火车站关了起来。
一会儿念着诗,一会儿说蓓蒂变成了金鱼。
大家都不响。
后来,姝华很快被老公带回了吉林。
阿宝安慰沪生,说没准姝华是因为太幸福了才离家出走的。
大家都不响。
姝华呢?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就跟以前一样。
这次,问也问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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姝华讲蓓蒂变成金鱼的故事,一下戳中泪点。姝华说,蓓蒂问她要不要一起来做金鱼,姝华说不要,她想做人。
6
李李,至真园的老板娘,北方人。来历成迷,不喜欢玫瑰花。
她聪明,漂亮,情商高,追她的男人应该能从上海排到江苏了吧。
她却独独钟情于阿宝。
李李的过去很伤,她谁也不讲。她开始想试探着讲给阿宝听,阿宝说,可以对着录音机讲。
李李不响。
常熟的徐总想追李李,李李带着一大帮朋友想要躲过去。没想到其中的汪小姐却深陷徐总的泥潭。而李李顺势跟阿宝告白了。
阿宝不响。
李李最后还是告诉了阿宝她的故事。带着恨的,带着永不会释怀的决绝,带着一辈子要把那些事刻在骨子里的痛苦。
李李不相信人,但她信阿宝。
李李和阿宝一样,知道什么时候该不响,但面对阿宝的不响,却次次主动。
阿宝最后说,我认真了。
李李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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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李的经历,根本不可能再相信人,而阿宝的心里,也有放不下的过去。花花世界,往事烦忧,生活不响,还在继续。
最后的最后,所有的演员走上了舞台中间的圆台。旋转的圆台带着观众一个一个认识人物,《新鸳鸯蝴蝶梦》响起,灯光亮起,该散场了。
繁花中的点点,他们不响,他们不想。
而我们,明天还要上班呢,不是吗?回复赞
Lv5lalalalaLv5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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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伊始,经历过数次外遇的四十四岁剧作家哈罗德·品特与他的一生挚爱,女作家安东尼娅·弗拉瑟(Antonia Fraser),坠入爱河,3月下旬,他向身为演员的妻子薇薇安·莫珊特(Vivian Merchant)摊牌:“我遇到了一个人。”4月28日,他搬出自己家,开始长达五六年的婚外爱情长跑,五天前,《无人之境》首演。
我想,摊牌那天,品特一定经历了自己在戏剧中多次描摹的房间里的对峙,后来的作品《背叛》无疑是这类婚姻痛苦尴尬时刻的虚构化呈现,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它由杰瑞米·艾恩斯、本·金斯利等人主演的提名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的同名电影版。品特是个从不考虑观众的戏剧家,他只为自己写作,常常把自己生活里真实的记忆和苦乐,他的一部分自我,放进这些凝结于房间的时间之中,这不是自传,而是透过个人体验触摸人类共通的命运。进入一个房间,看到几个人,他们便萦绕在他脑间,化成一部戏。某种程度上,这也是诗歌的逻辑,“我的大多数剧本都是由一句话、一个词,或者一个意象引出来的。特定的词语经常有一个意象紧跟而来。”他在诺贝尔文学奖受奖词里说。这样的戏剧故事,需要观众放弃先入为主的情节预期,跟着人物探索那些真假模糊的现在与过去,为身怀秘密的角色着迷。
2016年圣诞夜上映的《无人之境》亦如此。这部戏预热了英国国家剧院现场(National Theatre Live)2017年1月的《女王召见》、《科利奥兰纳斯》、《哈姆雷特》等一系列大屏幕高清戏剧现场放映,而非去年的收官之作。在这部首次上映的品特戏剧里,他本人的影子时隐时现,却不干扰每个人物的意志,不会给任何难题答案,也没有最终一幕的冲突解决。当赫斯特说起斯普纳——极有可能不是斯普纳本人——年轻时对运动的热爱,寥寥数语就塑造出一位热衷于运动成绩带来的满足和成就感而忽略身边爱人的青年形象,品特对板球运动的长期痴迷是出了名的。本剧有三个诗人,品特自己也是诗人。品特本人对学生时代友情的珍视,也确实达到了赫斯特那种视之为最神圣宝贵记忆的程度。至于窃取他人爱侣或被他人窃取爱侣的事,前文已述……
这个故事里只有一个房间和来来去去喝酒聊天的四个人,起初我们以为这是个来访之客斯普纳从精神上突袭安逸主人赫斯特的过程,令人想起品特早年的“威胁戏剧”,然而开场似乎不到半小时,赫斯特就败下阵来,颓然爬进卧室。这只是四人交锋的开始,交锋的武器,很大程度上是靠不住的“记忆”。这记忆或许被篡改到模糊,酗酒的赫斯特说出的记忆有多少是准确无误的?
或许,这记忆蕴含精神层面的真实,比如赫斯特和斯普纳,年轻时确实干过勾引朋友的女友或妻子的事,斯普纳把自己套入另一个人的身份,也并无不妥。他故意套赫斯特的话,冷酷到近乎手舞足蹈地抛出幸灾乐祸的推断“你已经失去了你那位褐色眼睛的妻子,你已经失去了她,无论你做什么,她都不会再回到你身边……”,赫斯特马上崩溃了。
或许,斯普纳与赫斯特年轻时是否相识并不重要,如斯普纳的扮演者伊恩·麦克莱恩所言,在这个能够逃脱的牢笼房间里赖着不走并非难事,“因为有免费的酒喝”,为了从富有文豪赫斯特的世界里分羹,迎合他的兴致,扮演被他戴过绿帽子的老友也无妨。这部品特70年代“记忆戏剧”中的名作,靠着“记忆”纺的丝线,将四个人禁锢在一个房间从夜晚到白天的时间。
我无从知晓创作《无人之境》时的品特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他害怕成为什么人。无论是赫斯特那样,功成名就,坐在自己早年的成绩上,甘心被疑似一对同性恋人的男仆和秘书陪伴或操纵,抱着酒瓶混吃等死,还是斯普纳那样,穷困潦倒,衣着寒酸,仅靠对年轻人的作品指手画脚、举办无聊的诗歌诵读赏析会(京沪两地文艺青年对此类活动无比熟悉)来建立微弱自尊,仿佛一只眼红他人所持资源的好斗公鸡,都是一位四十四岁文艺中年男人害怕的六十岁文人老境,都是无人之境,“那儿永远不会运动,永远不会改变,永远不会变老,但将永远存在,冰冷,寂静。”这两个人,由帕特里克·斯图尔特和伊恩分别演绎得惟妙惟肖,要知道,对时尚了如指掌的伊恩爷爷,可是抛弃自身的风雅,甘心做得形容猥琐。
剧本中有大量“停顿”、“静场”,这是留给导演和演员的想象空间,需要他们以强大的肢体语言和表情来塑造他们所理解的人物形象,面对本场无字幕生肉戏剧,表演成为辅助观众了解剧情的重要渠道。我想,留这么大空间,也许跟品特长期做演员有关,他知道自己不只要写出方便演员发挥的台词,还要给导演和演员再创造的可能,戏在无声处。
比如说,被赫斯特带回家的斯普纳,进屋后一旦有机会握住酒瓶,就始终抱着它和自己的脏外套,贪恋、自卑、随时准备溜走等各种心态蕴含在这个动作里,伊恩又加入丑角的幽默感,引得观众发笑。此刻的他并不知道自己将被赫斯特的男仆布里格斯和秘书兼管家福斯特锁门“囚禁”在房间里,能肆无忌惮地继续喝下去,还会有机会点香槟喝,直到他得寸进尺地冒犯。上述二人,尤其是布里格斯那种依据主人话语见风使舵的态度,也得靠自身表演展现。
赫斯特屡次从志得意满到被斯普纳击溃的微妙表情,因为大屏幕的特写效果,我们看得非常清楚,帕特里克诠释到位,他大部分时间是坐在椅子上,与伊恩坐立不安的丰富肢体语言反差很大。赫斯特酒醒后第二次出现,他表现出完全不认识斯普纳的样子,或许是醉酒断片儿,或许是强装能重新洗牌的心态,在滔滔不绝描述刚刚做过的孤独溺水噩梦之后,他因为斯普纳冷不丁的一句“在你梦里淹死的人是我”再次倒地,这种被外来者一针见血戳到灵魂深处又很难被观众理解的沮丧,需要帕特里克进入某种“催眠”状态,并将观众“催眠”,激发共情。
本就对斯普纳满心戒备的福斯特,以年轻人的嚣张气焰对付他——演员戴米恩·莫隆尼贡献出精力、自恋皆备的气质——他夸张炫耀他的异性缘以掩饰他的同性恋身份,看到主人溃败离场,他又厉声警告这位“新来的家伙”,“我们保护着这位绅士不受坏人影响,不受坏人欺骗,不受坏人伤害……”当他说出可以杀死斯普纳,沉默的伊恩以肢体和眼神的微动表现出明显的惧怕。福斯特说他们是出于爱才照顾这位绅士,我们心生怀疑。但他对斯普纳的藐视是确凿的,藐视以第一幕的结束时的突然关灯抵达顶峰:“听着。当你在一个有灯亮着的房间里,然后灯突然熄灭了,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吗?我让你看看。就是这样。”斯普纳被抛弃在空无一人的黑暗里,直到天明。
布里格斯对斯普纳的态度更多变的,当主人和管家在场,他的眼睛和嘴角写满了嫌弃——演员欧文·蒂尔赋予这种嫌弃些许滑稽,尤其从主人身上拎起斯普纳献媚披上的脏外套的时候。当他们不在场,主人又表示认识斯普纳并希望他照料其早餐,布里格斯便亲昵地坐下来谈论他与福斯特的“友情”,并希望他能指点福斯特这位年轻诗人,既然主人这位著名诗人已不愿提拔自己的秘书。这就是人,会对外来者陈述自己对另一个人的亲密。
随着斯普纳一步步靠近赫斯特,布里格斯和福斯特越来越警惕,演员用暧昧的肢体语言暗示他们之间的超友谊关系,布里格斯推荐过福斯特做秘书,可以当众亲昵地喊这个年轻人“笨蛋”以暗示对他的支配(恋爱过的人懂得这种称谓的微妙),赫斯特会对这位男仆说“如果我叫你走,你就得走。”最后,当斯普纳要求取代福斯特做赫斯特的秘书,未遂,福斯特马上以一串绕口令般的“话题已永远被换掉”和布里格斯的帮衬,控制言论大局,永久驱逐了斯普纳的进攻。他们三个人,是闭合的权力制约关系,难怪赫斯特会说“我们三个,永远不要忘记,是最好的朋友。”入侵的斯普纳必败。
即便三人关系是一场精神牢狱,也无人想离开,斯普纳有种恶意或自私的精神攻击感。人的每一场喋喋不休都在掩藏那些没有说出的话。斯普纳侵犯福斯特的自尊,说“对于你的能力来说,秘书的职位不怎么公平。一位年轻的诗人应该到处去旅行。旅行,体验痛苦……”福斯特有些慌了,声称服务这位知识分子是他的光荣他有意义的事业,同时也向男仆表忠心。我们终于明白,他当初对斯普纳的藐视掩藏着不安。“无人之境”里的三个人,不想要任何改变,无论是否想逃离,都只会留下。这亦是陷入类似困局的众生面对虚无生命的一贯态度。
赫斯特说过,“我真正的朋友都在我的相册里望着我。我有我自己的世界。……我们正在谈的是我的青年时代,它永远不会离我而去。”当他看到颓败老文青斯普纳,想起当年友人意气风发的样子,无论他是否故人本身,赫斯特心中的丧感都是真实的。尽管另外两人阻止他拿出相册,但赫斯特未必真愿意拿出相册,直面生命的变迁,相册代表任何人不可闯入的心中圣地。
最后,回到当时正经历生命困局的品特。最终与弗拉瑟成婚时,他已年满五十岁,而当初受到伤害不肯放手的莫珊特,离婚后用了不到三年时间,酗酒而亡,他们的儿子也终生与父亲疏离。围绕酒精度日的剧中之人,仿佛真实人生的噩兆。品特的戏剧是苦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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