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需知
限购说明 | 每单限购6张 | 座位类型 | 请按门票对应座位,有序对号入座 |
儿童入场提示 | 儿童一律凭票入场 | 禁止携带物品 | 食品、饮料、相机、充电宝、打火机等 |
电子票 | 本项目支持凭电子票入场。 -请至少提前一天购买,开演前24小时内,票牛会发送取票短信,请按短信提示内容取票。 | 用券限制 | 该演出不可使用优惠券。 |
项目简介
特别提示:请勿在多家购票平台重复下单
同一位“实名观演人”请勿在多个售票平台上重复购票!一位“实名观演人”的身份信息对应同场次的一张门票。
若同一位“实名观演人”被发现存在多个购票平台购买同场次门票行为,由该行为产生无效的重复订单、退票产生手续费、过期不可退票、无法入场观演等所有损失,由购票人自行承担。
介意者慎购!
内场1680元VIP【权益礼包】
1、一张内场VIP座位票
2、一次与袁一琦的1V1合影(合影规则另行发布)
3、一份全国巡回演唱会纪念礼品(限定场挂件)
请仔细阅读条款和条件,购买后既视为您已确认并同意礼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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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权益礼包及内容禁止转售、转让或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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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VIP礼包内容(合影具体时间地点以主办方官方通知为准),可能因现场状况而异,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进行更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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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确保您在购票平台购买时提供正确的身份证件信息,如果信息不正确导致产品未交付,巡演公司,票务公司、场地或任何其他附属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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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VIP礼包内容都将在合影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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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错过了部分活动,将视作放弃权益且不会有替代福利,请准时到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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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场活动不允许携带任何观演须知中的违禁物品,请您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并配合安检,遵守现场的安全规定和秩序。
“Super Winner”袁一琦内地巡回演唱会—成都站
演出时间:2025年3月22日
演出地点:成都金融城演艺中心(成都大魔方)
她怀揣梦想,走过无数个日夜
终于在舞台上绽放万丈光芒
她积蓄力量,默默沉淀
以“Super Winner”之名,开启音乐征程
那些共同度过的时光
满是你我追逐梦想的痕迹
每一次热情的欢呼
都是她前行路上最温暖的动力
她是舞台上的主宰 也是梦想的践行者
亲爱的你 是否愿意成为这场盛宴的见证者
与她一同 续写荣耀新篇
从踏入偶像世界的那一刻起,袁一琦便不断努力,在舞台上发光发热。她用一场场精彩的公演,一次次勇敢的尝试,逐渐成长为粉丝心中那个独一无二的闪耀偶像。“什么都会迟到,但光会如约而至”!
袁一琦以充满力量感的舞蹈solo惊艳众人,利落的动作、十足的感染力,收获了视觉与心灵的双重震撼。这次“Super Winner”演唱会,她更是为大家准备了超多惊喜,精心编排的舞蹈,将带来极致的视听盛宴,那些节奏感强烈的舞步,定会再次点燃现场气氛,令人热血沸腾。
舞台上的光芒夺目,源自台下无数次的刻苦练习,也来自粉丝们始终如一的热情支持。袁一琦从青涩走向成熟,每一次舞台上的蜕变,都离不开她对自己严苛的要求,和粉丝们一路相伴的温暖目光。她在舞台上自信地说:“因为有你们,这个舞台才更有意义”。从默默无闻到光芒万丈,她凭借自身的努力与才华,在偶像之路上坚定前行。
她将带着“Super Winner”个人演唱会首站霸气开唱 。在这里,你不仅能听到那些陪伴大家的经典曲目,更有全新演绎的惊喜之作。无论你是从最初就一路相伴的忠实粉丝,还是被她魅力吸引的新朋友,这场演唱会都将是一次难忘的音乐体验,定能点燃现场每一位观众的热情。
而她究竟能带来怎样超乎想象的精彩,2025年3月22日,成都金融城演艺中心“Super Winner”个人演唱会首站,等你来现场共同见证。
违禁/限带物品清单
一、严禁以下违禁物品进场: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物品;
2、爆炸物品类;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
5、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等;
6、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等物品;
7、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其他可能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性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物品。
二、严格限制以下物品进场:
1、易造成严重伤害的民用生活生产工具,包含但不限于金属、陶瓷等硬质裁纸刀、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艺刀、工具刀,锤子、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钻子、铁棍等利器、钝器;
2、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活用品,如锂电池,饮用酒类,花露水、香水、洗甲水、光亮剂、衣领净等易燃液体以及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发胶等用自喷压力容器包装的物品;
3、易碎品与各类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奶瓶等;
4、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以及超过本人使用量的易投掷食品(如大量水果或鸡蛋等);
5、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中国法律的横幅、标语以及旗帜、广告牌、宣传单等非主办方认证的宣传物品;
6、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等;
7、植物类(鲜花、盆栽等),动物类(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8、乐器,包括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等;
9、球棒、球拍、长棍、飞碟及类似物品,长柄伞、尖头伞及长度超过50厘米的雨伞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10、专业摄像设备及用于照相机与摄像机的三角支架(特需除外),含自拍杆;
11、扩音器、盒式收录机、乐器、激光笔、反射镜等发光或发刺激声音的物品,根据其使用方法不同,有可能给现场带来麻烦或妨碍活动运营的物品;
12、任何形式的无人机、空飘物及用空气等膨胀后,最长部分的长度超过30cm的物品(袋状物除外);
13、无线通讯设备,如电台、无线WiFi、UWB、蓝牙等(智能手机除外);
14、任何形式的椅子、凳子、沙发、帐篷等物品;
15、 硬(软)质发光物品(包含头饰、手环、荧光棒等),所有规格的灯箱、灯牌、灯袋等应援物品;
16、其他可能影响安全及违反中国法律或妨碍活动运营和秩序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注射器、药剂、工具类等物品;
注:更多禁、限带物品以现场安检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