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 Lv2
    用户152****7802-VXi9b
    Lv2
    2023-05-14
    “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一个人的生死问题,我不能在五分钟之内就做出决定,假设我们错了呢?”——《12个人》 面对汹涌的舆情,我们总是选择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所相信的被或被奉为真理/真相/教义的一切,亦有可能是不完整的,甚至是谬误的。我们理应有质疑的勇气,并发出怀疑的声音。即便多数人认定是真相是真理的事实,也应该给予他人提出异议的权利。不管是12个人还是12亿人,纵然有一个人反对,我们也要倾听他的理由。真理是越辩越明,而非真理便不容置疑。 《12个人》不仅仅是对“疑罪从无”这一法律精神的诠释,也是对舆论汹涌下可能导致“多数人暴政”的警醒,更是对自/由主义精神的呼唤。 用约翰穆勒的话讲,那便是:“在人类智慧的当前状态下,唯有通过意见的分歧多样,才能使真理的各个方面有一个公平竞争地机会。如果我们发现有人在任何问题上,对世人显然一致公认的意见竟有不同看法,纵然世人是对的,那些异见者为自己辩护的话中,也总有些值得我们一听的东西,若禁止他发言,则对真理而言往往就会有所损失。” 比起几年前看电影《12公民》,这次话剧带给我的感悟更加深刻,联想到最近读的《论自/由》,我对这一部经典剧作的理解,从法律裁决应当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不受民意舆论的裹挟;到如今更深层的,我觉得这部剧亦同时包含了对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更高期许。我们不能因为偏见(阶级的、种族的、性别的)而认定一个人有罪,也不能因为我们厌烦了争论而粗暴地认定一个人有罪,也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意见与多数人的意见不同进而禁止这个人的发声。我们正由于容许异议者的发言,而对之前认定的事实进行假设与推论,一步步发现先前的证据证词的漏洞,从而我们对原先认定的事实产生了“合理的怀疑”,而正是这一怀疑的存在,我们对真理/真相进行了修正,避免了一个错误的判决,也避免了一次多数人的暴政,从而挽救了一个人的生命。而如今多少人,对他愿意相信的事物不容置疑,亦不容他人提出质疑,若有异议者,便用尽力气将其噤声,从而使得他所相信的事实失去了进一步修正和完善的机会。因而我们应当也必须让异议者发声,无论他的观点是对是错,他的怀疑都将令真理更加明晰,也令每一个人在认定某一事实时更加慎重,而不至于轻易地充当侩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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