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6红黑原著虽看过,但感觉是件很久远的事。。。爱看剧的伪文青Lv62019-10-26
红 如战争萌芽的血色;黑 如哀悼祈祷的深沉
法语音乐剧《摇滚红与黑》感觉经过了大刀阔斧的改动,感情线保留更多,剧情有些零散跳跃。
最初在宣传照里看到Côme小鲜肉的时候,我就想这就是小说里走出来的Julien,带着一丝忧郁。一方面自卑一方面又高傲倔强不屈的灵魂,想要“荣耀为我臣服”的野心勃勃,于连这种多侧面的,复杂的性格特征,小鲜肉似乎还没把握得十分到位,内心的反抗与激情的体现还不够。
德瑞纳夫人低沉性感的嗓音很是迷人。
玛蒂尔德的演员,总觉得差了点感觉。
侯爵大人那一首唱着女儿长大后如风筝脱了线,表达一个老父亲内心悲痛的情感也很好听。
老航班就是一戏精,明明是在演反派但却散发着性感的魅力,让人视线围着他转,想恨都恨不起来。可惜他只唱了一首,不过瘾呀。
市长有一种呆(虚)萌(伪)般的可爱,是整部剧的快乐源泉,绿帽子影像那段真的全场爆笑。
二楼摇滚乐队的现场伴奏太燃了,红色背景下的剪影特别赞!(我为中间那个女贝斯手着迷)
终于见识到了红黑剧组"穷得精致"的舞台。多媒体做的相当有水准,关键是衔接的如此完美。 所以还是得好好夸一下这ppt舞美太有创意了!
还有纸片人/纸椅,哈哈,纸马才是最大亮点……
返场歌曲是爱情的诅咒和荣耀为我臣服(还有一首是什么?)其实我觉得Ding Dong和II Aurait Suffi也很好听!尾场果然更嗨呀~
Côme唱着那句"我愿生死不渝 爱到满盘皆输" 然后问 Et vous?
我不想说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但却是最浪漫的语言,听了会深深沉醉于其中......我又上头了(给中文翻译点赞,太契合剧情了,表达的很贴切,词句很唯美)
#"偏爱月色动人 怎奈夜色弄人”回复5赞
Lv5lalalalaLv5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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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伊始,经历过数次外遇的四十四岁剧作家哈罗德·品特与他的一生挚爱,女作家安东尼娅·弗拉瑟(Antonia Fraser),坠入爱河,3月下旬,他向身为演员的妻子薇薇安·莫珊特(Vivian Merchant)摊牌:“我遇到了一个人。”4月28日,他搬出自己家,开始长达五六年的婚外爱情长跑,五天前,《无人之境》首演。
我想,摊牌那天,品特一定经历了自己在戏剧中多次描摹的房间里的对峙,后来的作品《背叛》无疑是这类婚姻痛苦尴尬时刻的虚构化呈现,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它由杰瑞米·艾恩斯、本·金斯利等人主演的提名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的同名电影版。品特是个从不考虑观众的戏剧家,他只为自己写作,常常把自己生活里真实的记忆和苦乐,他的一部分自我,放进这些凝结于房间的时间之中,这不是自传,而是透过个人体验触摸人类共通的命运。进入一个房间,看到几个人,他们便萦绕在他脑间,化成一部戏。某种程度上,这也是诗歌的逻辑,“我的大多数剧本都是由一句话、一个词,或者一个意象引出来的。特定的词语经常有一个意象紧跟而来。”他在诺贝尔文学奖受奖词里说。这样的戏剧故事,需要观众放弃先入为主的情节预期,跟着人物探索那些真假模糊的现在与过去,为身怀秘密的角色着迷。
2016年圣诞夜上映的《无人之境》亦如此。这部戏预热了英国国家剧院现场(National Theatre Live)2017年1月的《女王召见》、《科利奥兰纳斯》、《哈姆雷特》等一系列大屏幕高清戏剧现场放映,而非去年的收官之作。在这部首次上映的品特戏剧里,他本人的影子时隐时现,却不干扰每个人物的意志,不会给任何难题答案,也没有最终一幕的冲突解决。当赫斯特说起斯普纳——极有可能不是斯普纳本人——年轻时对运动的热爱,寥寥数语就塑造出一位热衷于运动成绩带来的满足和成就感而忽略身边爱人的青年形象,品特对板球运动的长期痴迷是出了名的。本剧有三个诗人,品特自己也是诗人。品特本人对学生时代友情的珍视,也确实达到了赫斯特那种视之为最神圣宝贵记忆的程度。至于窃取他人爱侣或被他人窃取爱侣的事,前文已述……
这个故事里只有一个房间和来来去去喝酒聊天的四个人,起初我们以为这是个来访之客斯普纳从精神上突袭安逸主人赫斯特的过程,令人想起品特早年的“威胁戏剧”,然而开场似乎不到半小时,赫斯特就败下阵来,颓然爬进卧室。这只是四人交锋的开始,交锋的武器,很大程度上是靠不住的“记忆”。这记忆或许被篡改到模糊,酗酒的赫斯特说出的记忆有多少是准确无误的?
或许,这记忆蕴含精神层面的真实,比如赫斯特和斯普纳,年轻时确实干过勾引朋友的女友或妻子的事,斯普纳把自己套入另一个人的身份,也并无不妥。他故意套赫斯特的话,冷酷到近乎手舞足蹈地抛出幸灾乐祸的推断“你已经失去了你那位褐色眼睛的妻子,你已经失去了她,无论你做什么,她都不会再回到你身边……”,赫斯特马上崩溃了。
或许,斯普纳与赫斯特年轻时是否相识并不重要,如斯普纳的扮演者伊恩·麦克莱恩所言,在这个能够逃脱的牢笼房间里赖着不走并非难事,“因为有免费的酒喝”,为了从富有文豪赫斯特的世界里分羹,迎合他的兴致,扮演被他戴过绿帽子的老友也无妨。这部品特70年代“记忆戏剧”中的名作,靠着“记忆”纺的丝线,将四个人禁锢在一个房间从夜晚到白天的时间。
我无从知晓创作《无人之境》时的品特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他害怕成为什么人。无论是赫斯特那样,功成名就,坐在自己早年的成绩上,甘心被疑似一对同性恋人的男仆和秘书陪伴或操纵,抱着酒瓶混吃等死,还是斯普纳那样,穷困潦倒,衣着寒酸,仅靠对年轻人的作品指手画脚、举办无聊的诗歌诵读赏析会(京沪两地文艺青年对此类活动无比熟悉)来建立微弱自尊,仿佛一只眼红他人所持资源的好斗公鸡,都是一位四十四岁文艺中年男人害怕的六十岁文人老境,都是无人之境,“那儿永远不会运动,永远不会改变,永远不会变老,但将永远存在,冰冷,寂静。”这两个人,由帕特里克·斯图尔特和伊恩分别演绎得惟妙惟肖,要知道,对时尚了如指掌的伊恩爷爷,可是抛弃自身的风雅,甘心做得形容猥琐。
剧本中有大量“停顿”、“静场”,这是留给导演和演员的想象空间,需要他们以强大的肢体语言和表情来塑造他们所理解的人物形象,面对本场无字幕生肉戏剧,表演成为辅助观众了解剧情的重要渠道。我想,留这么大空间,也许跟品特长期做演员有关,他知道自己不只要写出方便演员发挥的台词,还要给导演和演员再创造的可能,戏在无声处。
比如说,被赫斯特带回家的斯普纳,进屋后一旦有机会握住酒瓶,就始终抱着它和自己的脏外套,贪恋、自卑、随时准备溜走等各种心态蕴含在这个动作里,伊恩又加入丑角的幽默感,引得观众发笑。此刻的他并不知道自己将被赫斯特的男仆布里格斯和秘书兼管家福斯特锁门“囚禁”在房间里,能肆无忌惮地继续喝下去,还会有机会点香槟喝,直到他得寸进尺地冒犯。上述二人,尤其是布里格斯那种依据主人话语见风使舵的态度,也得靠自身表演展现。
赫斯特屡次从志得意满到被斯普纳击溃的微妙表情,因为大屏幕的特写效果,我们看得非常清楚,帕特里克诠释到位,他大部分时间是坐在椅子上,与伊恩坐立不安的丰富肢体语言反差很大。赫斯特酒醒后第二次出现,他表现出完全不认识斯普纳的样子,或许是醉酒断片儿,或许是强装能重新洗牌的心态,在滔滔不绝描述刚刚做过的孤独溺水噩梦之后,他因为斯普纳冷不丁的一句“在你梦里淹死的人是我”再次倒地,这种被外来者一针见血戳到灵魂深处又很难被观众理解的沮丧,需要帕特里克进入某种“催眠”状态,并将观众“催眠”,激发共情。
本就对斯普纳满心戒备的福斯特,以年轻人的嚣张气焰对付他——演员戴米恩·莫隆尼贡献出精力、自恋皆备的气质——他夸张炫耀他的异性缘以掩饰他的同性恋身份,看到主人溃败离场,他又厉声警告这位“新来的家伙”,“我们保护着这位绅士不受坏人影响,不受坏人欺骗,不受坏人伤害……”当他说出可以杀死斯普纳,沉默的伊恩以肢体和眼神的微动表现出明显的惧怕。福斯特说他们是出于爱才照顾这位绅士,我们心生怀疑。但他对斯普纳的藐视是确凿的,藐视以第一幕的结束时的突然关灯抵达顶峰:“听着。当你在一个有灯亮着的房间里,然后灯突然熄灭了,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吗?我让你看看。就是这样。”斯普纳被抛弃在空无一人的黑暗里,直到天明。
布里格斯对斯普纳的态度更多变的,当主人和管家在场,他的眼睛和嘴角写满了嫌弃——演员欧文·蒂尔赋予这种嫌弃些许滑稽,尤其从主人身上拎起斯普纳献媚披上的脏外套的时候。当他们不在场,主人又表示认识斯普纳并希望他照料其早餐,布里格斯便亲昵地坐下来谈论他与福斯特的“友情”,并希望他能指点福斯特这位年轻诗人,既然主人这位著名诗人已不愿提拔自己的秘书。这就是人,会对外来者陈述自己对另一个人的亲密。
随着斯普纳一步步靠近赫斯特,布里格斯和福斯特越来越警惕,演员用暧昧的肢体语言暗示他们之间的超友谊关系,布里格斯推荐过福斯特做秘书,可以当众亲昵地喊这个年轻人“笨蛋”以暗示对他的支配(恋爱过的人懂得这种称谓的微妙),赫斯特会对这位男仆说“如果我叫你走,你就得走。”最后,当斯普纳要求取代福斯特做赫斯特的秘书,未遂,福斯特马上以一串绕口令般的“话题已永远被换掉”和布里格斯的帮衬,控制言论大局,永久驱逐了斯普纳的进攻。他们三个人,是闭合的权力制约关系,难怪赫斯特会说“我们三个,永远不要忘记,是最好的朋友。”入侵的斯普纳必败。
即便三人关系是一场精神牢狱,也无人想离开,斯普纳有种恶意或自私的精神攻击感。人的每一场喋喋不休都在掩藏那些没有说出的话。斯普纳侵犯福斯特的自尊,说“对于你的能力来说,秘书的职位不怎么公平。一位年轻的诗人应该到处去旅行。旅行,体验痛苦……”福斯特有些慌了,声称服务这位知识分子是他的光荣他有意义的事业,同时也向男仆表忠心。我们终于明白,他当初对斯普纳的藐视掩藏着不安。“无人之境”里的三个人,不想要任何改变,无论是否想逃离,都只会留下。这亦是陷入类似困局的众生面对虚无生命的一贯态度。
赫斯特说过,“我真正的朋友都在我的相册里望着我。我有我自己的世界。……我们正在谈的是我的青年时代,它永远不会离我而去。”当他看到颓败老文青斯普纳,想起当年友人意气风发的样子,无论他是否故人本身,赫斯特心中的丧感都是真实的。尽管另外两人阻止他拿出相册,但赫斯特未必真愿意拿出相册,直面生命的变迁,相册代表任何人不可闯入的心中圣地。
最后,回到当时正经历生命困局的品特。最终与弗拉瑟成婚时,他已年满五十岁,而当初受到伤害不肯放手的莫珊特,离婚后用了不到三年时间,酗酒而亡,他们的儿子也终生与父亲疏离。围绕酒精度日的剧中之人,仿佛真实人生的噩兆。品特的戏剧是苦涩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回复5赞- Lv3
L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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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没有失望,但也略有遗憾。抬头望望天╯winnerLv42023-05-16
再现了几乎所有喜欢的书中片段,比如蓓蒂和阿宝坐在屋顶上远眺闲谈,比如安徽许总老宅里两男五女一桌戏,再比如李李夜里向阿宝诉说过往。
戏里也将一些事情更挑明,也有可能是通过戏剧,我重新审视了剧情:比如蓓蒂很可能是去世了,而阿宝为了蓓蒂不结婚;比如沪生因为妹华的信而看空;又比如小毛因为被银凤不明不白地拒绝,狠下心要与阿宝、沪生断绝关系,试图断绝过去一切。三个男主角各有心中的白月光,也因为白月光的失去而丧失了那份青春的激情。
因为以沪语为主,所以听觉上感到很熟悉,很有一份亲切感。从现场的许多观众反响看,估计也是上海人。受到其他观众的感染,小说里的一些桥段的制造的情绪也放大了,尤其是某些一个人看时会心一笑的片段。
温方伊改编的很利落,将故事线变得更清晰化了,也保留了沧桑感。从三个小时的时间来说,给人一种,比之小说,更为宏观的大局感。俯视剧情,命运不曾饶过任何人,那么何尝不以一种更为轻松的心态享受生活呢?另一方面,这才是第一季吗?明明已经将情节进展得很快了,若是第二季也是三小时,那么要说些什么呢?
小说《繁花》是一部由许许多多细碎的故事编织成的,舞台剧也保留了这种叙事的方式,当然,也选取了一些戏剧化突出的片段,让观众不至于发昏。但是,我对于照搬小说里以人名互相称呼的方式持保留的态度,因为就我自己的沪语对话经验来讲,日常生活里仍是以“你我他”居多。回复赞
Lv4#繁花#叙事主人公沪生,阿宝和小毛在两个不同年代发生的各种故事,3个主人公家庭背景各不相同,沪生是革命军人家庭,阿宝为资产阶级家庭,小毛为无产阶级家庭。在60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3人关系紧密,所牵涉出其他人物姝华,蓓蒂,兰兰,大妹妹还有银凤,这些人命运各不相同。“人生不过二三事,各自路途各自归”是最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当天小毛生日会上提到3人要结义金兰,阿宝所说的一句话,指再好的朋友终究难最后走到一起。为三人之后如何分离做了铺垫。对照在9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只有沪生和阿宝还在联系,三人也有了不同的身份,牵带出新的人物汪小姐,李李,南北太太团,徐总还有苏安。60年代少年美梦和年少青涩,90年代的声色犬马和莺莺燕燕,两个年代发生的事情在剧中交替展现形成一个对照,小毛的生日和李李的生日party,小毛与银凤的偷情和汪小姐与徐总的yi ye qing,沪生与姝华分手和李李对阿宝的表白,蓓蒂阿婆的传奇故事与李李的亲生经历的故事,姝华的第一个孩子与汪小姐的二胎等等。各种故事穿插起来就如那句话一样“繁花似锦终落尽,岁月不响终留声”。蓝色纯色Lv42018-09-21
繁花的最大特色是沪语演出,许多老上海话都已经很少听到,虽然有的是第一次听到,但是词语非常生动形象,大多能猜出什么意思。另外穿插各种60年代及90年代的老照片,演员提及老的路名,年代感非常impressive,仿佛回到从前的年代。
在今天演出过程中,对白时发生好几次麦克风没打开和背景音乐错入,稍显不足。总体来看,还是非常不错的剧,让我有想看原著的冲动。7回复16赞
Lv4当几乎所有演员都在说上海话的时候,就真的是繁花的感觉了SibylwLv42019-06-29
后面大屏幕给演出添花一笔,那些老照片、朦胧的场景给了我们很强的代入感,画面色彩的对比也间接表现了上海两个年代的基调和转变
在看话剧繁花之前买了《繁花》一书,才初看了几十页。书的感觉跟话剧不一样,是循循道来;而话剧赋予了它新的生命。借用作者金宇澄的话“拓展了小说的空间……情怀四溢"。
演员们的表现都非常突出,有各自鲜明的特色。要说我最欣赏的地方,有两段。一段是殊华疯疯癫癫讲着蓓蒂和阿婆怎么变成两条鱼跳进黄浦江。那段真的太过凄惨,当殊华将自己隐藏多年的真相揭露出来的时候,我感到心有撕裂的声音,不知是为了蓓蒂、为了阿婆、为了多年前独守高洁的殊华还是为着吃人的社会。
还有一块是,李李全盘托出她过去复杂经历的那块。当舞台上只有李李和阿宝时,我能猜到接下来有李李的大段独白,我甚至有些担心。后来自然发现担心多余,当一个优秀的演员、一段优秀的台词、使人心酸的经历引起的共鸣碰撞在一起,所有人静默了,许多人默默擦泪。别讲了别讲了,阿宝说出了我们的心声。
或隐蔽或张狂的人们,或孤独或惆怅的灵魂,在这座城市背后纠缠拉扯着,无数个瞬间浓缩在这片舞台上。
真的称赞导演、编剧、舞美、灯光、音效等演职人员们,这个舞台超级棒,后来去翻宣传册发现制作组也太强了!(顺便提一句我真的特别喜欢其中有一段很温和的却又有些暗流涌动的配乐)
也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感谢金宇澄作者的《繁花》,呈现了在风雨中前行的上海,让我们看到了那些闪光的平凡。回复6赞
Lv5小时候,邻居们围在一起聊天,会指着楼上一个阿姨跟我们小朋友说,“伊是上海人,不声不响的,不同我们乡下人讲话的”。哦,上海人的“不响”大概是看不起人吧,那时候的我这样想。鸟不拉屎大王Lv52023-05-15
有次在上海搬家,楼下邻居拉着我的房东说,“这个房子你们借得好的,小姑娘不响的,稳得住”。哦,上海人口中的“不响”可以是种正面评价,那时候的我这样想。
有一天看到了小说《繁花》,里面频繁地提及“不响”这个词。原来上海“不响”的场景、含义这么丰富且有意思。后来看到《繁花》舞台剧的演出信息,想着“不响”这个词要怎么展示呢?
三个小时,它没有把上海的全部都演给你看,甚至也没有展示完原著小说,但它给观众的留白就像小说给舞台剧创作者的留白一样,每个人都能填出不一样的东西。我仿佛看了三小时的家长里短,鸡零狗碎,却想起了经历过的有关上海的一切。
我看到了上海的“不响”。
1
小毛,工人阶级家庭出身,住在大自鸣钟那里的弄堂。
小时候,总是闲不住。邻居们总喜欢叫他帮忙做事,可能看起来老实又傻傻的吧。
张嘴就是《水浒》、《三国》,遇到朋友就想插香结义,这样就能做一辈子的兄弟姐妹,永不会变,比如排队买电影票认识的沪生,还有通过沪生认识的阿宝。
但认识姝华姐姐以后,也会偷偷抄《蝶恋花》的词牌,帮她去旧货店淘完全看不懂的书。
长大了的小毛,还是闲不住。楼上楼下的跑,常常去二楼银凤姐姐家里。
小毛被安排进钟表厂工作,面子十足,姆妈帮他相中了春香,想叫小毛结婚。
小毛说不要,最后还是不响。
后来,银凤姐姐的海员老公也回来了,姐姐说要跟小毛拗断,还能怎么办呢?
小毛不响。
可她还和沪生、阿宝说小毛要结婚的事情,小毛本来远远看着,不响。
但最后还是冲过去了,那索性就都拗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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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的小毛虽然读书不多,有着江湖气息的理想主义,但人总归是要长大的。那些弄堂里的朦胧记忆找不回来了。
2
阿宝,资本家家庭出身,住在皋兰路,旧名高乃衣路。房顶上能看到大半个卢湾区。
楼下的小妹妹蓓蒂喜欢弹钢琴,叮叮咚咚的,交关好听。
有一天,家里的房子、祖父的别墅都被接管了,蓓蒂和照顾她的绍兴阿婆也失踪了。
阿宝虽然从来都不信什么“永远”,也清楚地知道事情总是特别复杂,尤其不像小毛想的那样简单。
道理他都懂,阿宝只能不响。
远嫁吉林的姝华有天突然出现在上海,她好像见过失踪前的蓓蒂。可那时候的姝华疯疯癫癫,她说蓓蒂变成了金鱼,被野猫叼进了黄浦江。
阿宝在后面一言不发,弯着腰,失去了站直的力气。
阿宝习惯了不响。
一晃二十年,阿宝成了宝总。事业有成,春风得意,却总经常笑笑不说话,尽显成熟商人的风范。朋友有事,他不动声色地处理好,也从不宣扬自己的“功绩”。
宝总,真是一个难接近的人。但如果蓓蒂还在的话,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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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不太跟别人倾诉自己,听别人的倾诉,一般也会“不响”。大概这就是能从阿宝变成宝总的秘籍吧。
3
沪生,革命军人家庭出身,住在带电梯的拉德公寓。
他不像小毛那样跳脱,认准死理,他晓得很多事情的无奈。
比如他喜欢姝华,却劝姝华不要总看不合时宜的书,阻止她的理想主义发散。
又比如阿宝和蓓蒂家遭受冲击,作为朋友他努力过了。
除了劝阿宝和家庭划清界限,在找蓓蒂这件事上,他不响。
沪生也不像阿宝那样稳重,不大说话,他知道该表达的时候还是要表达。
最后他成了八面玲珑的大律师。
沪生前半生顺遂,他也很习惯这种顺遂,“在人间已是癫,何苦要上青天”。
他喜欢船模,尤其偏偏喜欢那些“战败了”的船模。
有一天,他的家庭也受到时代的冲击,从电梯房搬进了老破小。也在那一天,遇到了从吉林逃家的姝华。
往日女神风华不再,胡言乱语,令人心碎。
最后,沪生给自己套上了一层保护色,更好地把自己“隐藏”起来,又回到了平坦顺遂的日子。
沪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开口,不争先;不响,也不影响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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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小毛和阿宝,沪生更加模糊,没有棱角。但平凡,亦是不凡。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人也是一群人。
4
银凤,小毛的二楼姐姐。小毛说她长得比照相馆橱窗里的任何照片都要好看。
丈夫海德是个海员,每次出海总能带回来一些东西。在一切凭票的年代,邻居们不要太羡慕哦。
可银凤还是开心不起来。
丈夫常年不回家,有时候说好要回来,买好了电影票却空欢喜一场。
一人独自撑起一个家,二楼爷叔不怀好意的目光无处不在。
银凤常常觉得自己忍不了了,但没人可说,也不好说。只能不响。
小毛是烦闷生活中的清风,憨憨傻傻的毛头小子,会夸人,会关心人,比远在天边的海德好多了。但终究是饮鸩止渴。
有一天,海德回来了。两人坐在饭桌前,相顾无言。也不知道二楼爷叔有没有说什么,海德不响。
海德拉着路过的小毛一起吃饭,三个人坐在那里,气氛尴尬。
银凤开始不响,后来追上跑掉的小毛,说要拗断。
却还是忍不住拿小毛结婚的话题试探他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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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凤和小毛,是因为爱吗?大概还是需要一份依赖吧。但二楼的邻居姐姐却成了小毛生命里难以磨灭的印记,直到死亡。谁让小毛就是个认死理的人呢。
5
姝华,美丽、善良、有才华,一切好的形容词都该属于她。
她喜欢看书,喜欢文字,喜欢思想。
她总是想很多。但也没人可讲,沪生总是叫她“不要讲了。”
姝华和沪生暗生情愫,虽然会有一些小摩擦,但心里总是欢喜的。
蓓蒂家里出事的时候,姝华坚持要找蓓蒂,更想帮她保下钢琴。
可是后来,只有姝华找到了蓓蒂和绍兴阿婆,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对于这件事,姝华总是不响。
姝华去了吉林,很快就结婚生子,一个接着一个。没人知道她的生活到底如何。
直到她突然蓬头垢面出现在上海。
她说她好饿,说被无锡火车站关了起来。
一会儿念着诗,一会儿说蓓蒂变成了金鱼。
大家都不响。
后来,姝华很快被老公带回了吉林。
阿宝安慰沪生,说没准姝华是因为太幸福了才离家出走的。
大家都不响。
姝华呢?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就跟以前一样。
这次,问也问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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姝华讲蓓蒂变成金鱼的故事,一下戳中泪点。姝华说,蓓蒂问她要不要一起来做金鱼,姝华说不要,她想做人。
6
李李,至真园的老板娘,北方人。来历成迷,不喜欢玫瑰花。
她聪明,漂亮,情商高,追她的男人应该能从上海排到江苏了吧。
她却独独钟情于阿宝。
李李的过去很伤,她谁也不讲。她开始想试探着讲给阿宝听,阿宝说,可以对着录音机讲。
李李不响。
常熟的徐总想追李李,李李带着一大帮朋友想要躲过去。没想到其中的汪小姐却深陷徐总的泥潭。而李李顺势跟阿宝告白了。
阿宝不响。
李李最后还是告诉了阿宝她的故事。带着恨的,带着永不会释怀的决绝,带着一辈子要把那些事刻在骨子里的痛苦。
李李不相信人,但她信阿宝。
李李和阿宝一样,知道什么时候该不响,但面对阿宝的不响,却次次主动。
阿宝最后说,我认真了。
李李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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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李的经历,根本不可能再相信人,而阿宝的心里,也有放不下的过去。花花世界,往事烦忧,生活不响,还在继续。
最后的最后,所有的演员走上了舞台中间的圆台。旋转的圆台带着观众一个一个认识人物,《新鸳鸯蝴蝶梦》响起,灯光亮起,该散场了。
繁花中的点点,他们不响,他们不想。
而我们,明天还要上班呢,不是吗?回复赞
Lv5斯蒂芬•桑德海姆一直是一个说事的人,他不会因为要赚钱而写些肉麻的动听歌曲,编写浪漫的俗套故事,相反,他宁愿自己的戏只演出几场就因为票房不佳停演。他是一个真正为了艺术良心而创作的大家。lalalalaLv52017-07-28
虽然很多人对于他的作品只是敬佩,而非喜爱,我却可以说是绝对的桑德海姆迷。从第一部接触的Into the Woods开始,我就被他精湛的作曲技巧,奇妙的故事情节,绝妙的对白措辞和深刻的主题征服,从此对他五体投地。就好像当初遇到小波的文章时一样。其实故事不是最重要的,很多时候不是任何真理都可以用故事来表示的。于是概念音乐剧就出现了,桑德海姆的剧作虽然基本上都是有清晰的情节的,但是在好几部剧中叙事结构跟着主题走的趋向已经很明显。比如史诗《太平洋序曲》,探讨艺术与生活的《星期天与乔治同游公园》,讨论当代人婚姻爱情生活的《伙伴们》等等。
但1979年的《理发师陶德》却具有极强的叙事性,故事情节可谓曲折动人。虽然如此,桑德海姆还是赋予了这个精彩的故事以灵魂,而不是单纯为讲故事而讲故事。理发师陶德的故事在欧美流传多年,是大人用来吓唬小孩的经典素材。虽然作家彼得•海宁(Peter Haining)认为斯威尼•陶德确有其人,但由于资料不足,陶德的真实存在还是一个迷。其实最早的陶德故事可以追溯到11世纪的英国传说,故事说一个旅馆老板杀死三个住客后,他妻子将尸体做成肉饼出售。这颇有孙二娘的风采。
虽然历史上关于陶德故事改变的戏剧、文学作品很多,但是大多数都是将它写成一个单纯的恐怖故事。陶德就是一个天生的杀人狂,杀人没有目的。直到1973年克里斯托弗•邦德的剧作《理发师陶德》才将故事的主题进行了深化,给予了陶德杀人的动机。关于这个动机,在后文将会谈到。桑德海姆第一次在伦敦看到这部话剧后就认为“它可以歌唱起来”,于是开始了音乐剧版的创作。休•维勒将克里斯托弗的剧本改编成了音乐剧剧本,而词与曲还是由才华横溢的桑德海姆一人操刀。虽然名导哈罗德•普林斯对于维多利亚时期的剧作不感兴趣,但是桑德海姆还是说服了他来做音乐剧版《理发师陶德》的导演。1979年3月1日,《理发师陶德》在纽约尤利斯剧院(即现在的乔治•格什温剧院)开演。并于次年获得了包括最佳音乐剧,最佳剧本,最佳曲谱,最佳男女主角(兰•卡里奥(Len Cariou)和安吉拉•兰斯伯里(Angela Lansbury))等在内的8项大奖。随之而后的复排及各种变体形式的演出也很多。《理发师陶德》可以说是桑德海姆作品中观众认同度最高的作品之一。
1982年美国公共电视娱乐频道播出了美国巡演卡司的录像。这也是现在市面上可以找到的两种《理发师陶德》的录像之一。其他录像有英国皇家国家剧团的复排版,巴塞罗那西班牙语版,均在电视台播出过,但未公开发行。美国巡演卡司与原百老汇剧组人员变动较大,但是令人敬佩的安吉拉•兰斯伯里还继续扮演洛维特夫人。兰•卡里奥的陶德则由曾在百老汇短暂代替他的乔治•赫恩(George Hearn)饰演。这两位主角的表演相当到位,火候十足。这我会在后面讨论。
桑德海姆的剧作一向以极强的音乐表达力和控制力而独具一格。师从小哈姆斯坦的桑德海姆可谓是才华横溢。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伯恩斯坦的名剧《西区故事》的剧诗作者。自己的独立创作也日益成熟,他的很多名作均是自己包办词曲。托尼奖5次词曲双佳的记录无人能及。这些足可以证明桑德海姆高超的音乐功底。
《理发师陶德》的音乐可能是桑德海姆写过的音乐剧里最为复杂的一部。大量使用重唱与合唱,频繁的旋律反复和变调,以及丰富多彩的尖锐和弦,这些虽是他常用的技巧,但是在《理发师陶德》中可谓发挥的相当出色。
从开头到结束贯穿全剧的《斯威尼•陶德谣》起到了强调主题和连接故事的作用。桑德海姆动用了主导动机的写作手法,这使得整部剧的音乐剧连为一体,可谓一气呵成,而没有支离破碎之感。这一向是我最佩服桑德海姆的地方。有许多音乐剧存在着讨巧的问题,单曲动听,但是连在一起对主题对剧情的帮助不大,感觉就像是演唱会。韦伯的《轻风微哨》就有这个问题。这对于一部剧作是个致命伤,就好像话剧里面混杂了各种语言文体一样,庞杂无序。
桑德海姆本人更愿意称《理发师陶德》为一部歌剧,确实,从音乐上讲,这部剧达到了很高的造诣。内中很多咏叹调都有古典乐简朴明晰的特点,如霍普的情歌《乔安娜》,简单的几个音符和舒缓的节奏将年轻水手心中的柔情刻画的相当到位。
洛维特夫人复杂的咏叹调《伦敦最差的馅饼》将动作,人物心理和剧情柔和在了一起,节奏和曲调随着故事的发展和人物心理的变化而巧妙转变。桑德海姆被有些人称为控制狂也可以理解,因为确实如此。桑德海姆将音乐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连动作也包括了进去。很少有音乐剧作曲家花如此大的心思,让音乐发挥出如此大的作用。
托比亚斯的《皮列里的仙药》的曲调借鉴了英国民间小调的特色,顺畅跳跃的节奏,将托比亚斯单纯的性格和皮列里所谓仙药的虚无显露无疑。尤其是开头一句,连续的两次下行,在乐句最后一个高于前一个音8度的写法,不仅模仿了人说话的语气,还将小贩推销时的语气模仿地惟妙惟肖。
乔安娜的咏叹调《绿雀和红雀》,连续的下行乐句将乔安娜心中的失落描写的很动人。其中结尾的高音延续,又在绝望中透露出希望。
贯穿全剧的《斯威尼•陶德谣》借鉴了Dies Irae Gregorian chant的曲调,《醒悟》(Epiphany)的伴奏中也借鉴了这一古调,这和故事发生的时代和背景契合的很好。在Epiphany中因为措施复仇良机,陶德陷入疯狂,这一宗教古调为素材的伴奏将陶德内心扭曲的仇恨烘托的很好。而且在略显恐怖的《斯威尼•陶德谣》里这一宗教曲调更使得这一贯穿全剧的重唱与全剧总体氛围和主题联系地很紧密。
桑德海姆最擅长的估计是重唱了,重唱对于情节的发展和人物的互动很有帮助,和单曲不同,重唱可以包含大量的信息,刻划复杂的人物心理。这也使得《理发师陶德》这一情节性极强的素材在桑德海姆的笔下更显得此起彼伏。
桑德海姆承认自己是一个恐怖片影迷,所以《理发师陶德》估计是他看恐怖片后的一次音乐总结,许多恐怖片配乐的精华都在桑德海姆为《理发师陶德》的音乐里显露出来。蒂姆•伯顿的电影版就可以证明桑德海姆为《理发师陶德》作的曲在萤幕上也会一样熠熠生辉。
还有不得不提的是桑德海姆为陶德准备的那两句宣叙调(There’s a hole in the world…),平直的曲调和快速的节奏就像一个人在发牢骚,和陶德对于伦敦这个貌似文明的黑暗所在的痛恨相当符合。
桑德海姆的音乐从来都不刻意追求优美,只要是符合情节发展,主题需要的,他就会写,无论多复杂,多让人受不了。但是到了情节需要柔情优美时,他向人们证明了他绝对是一个情歌高手,从《小夜曲》里的那些经典曲目(Send in the Clowns, Everyday a Little Death),到《拜访森林》里的《郁闷》(Agony),《无人是孤单的》(No One is Alone),到这部剧里的《当我在你身边时就不会》(Not While I’m Around),这些柔情的歌曲足以说明桑德海姆能够完美驾驭各种歌曲,而且不是一个媚俗的作曲家。
这部剧的主题并没有《星期天与乔治同游公园》,《太平洋序曲》等剧目的晦涩难懂,但是虽然如此,此剧的主题还是正中要害的。那就是人性的黑暗。
为什么说克里斯托弗的改编赋予了这个流传上百年的故事灵魂,就是因为他赋予了陶德以杀人的动机,有了这个动机就可以回推,推出他为何为这样。于是整个社会的虚伪和黑暗就在这个小小的动机中得到揭露。但是桑德海姆似乎更愿意强调人性而非社会。
本来的陶德要杀的只是罪大恶极的大法官,但是自从第一次失手后他就将自己的仇恨放到了整个社会上。所有所谓的文明人都是他的复仇对象。这时的他开始失控,成为一个情绪波动较大的杀人狂。直到最后悲剧的发生。这似乎像是所谓的命运悲剧,性格悲剧,陶德无法控制自己心中膨胀的仇恨。就好像哈姆雷特无法克服自己的软弱和犹豫一样。所以《理发师陶德》颇有莎氏悲剧的风采。
人性的自私也是本剧的主题之一,洛维特夫人因为自己自私的爱,而没有告诉陶德实情,直到陶德误杀了自己的妻子后,她才醒悟。但这时一切都晚了,最后只是死路一条,因为陶德从未爱过她。这就是为什么托比亚斯会提醒她要小心陶德。
说到这里,人在爱前面的软弱也显露无疑,洛维特夫人无法离开陶德,因为她已经爱上了这个曾经的帅气发匠。最后自己的毁灭也是不可避免的。
特平法官是整个所谓上流社会黑暗腐败的代表,他的种种劣迹已经使他成为十恶不赦之人,但是社会的不公便在于此,于是陶德只有自己复仇,这也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而教区执事则是那些帮凶的代表,是整个肮脏的上流社会的走狗的代表。
陶德最后被托比亚斯杀死,或许是为了说明复仇的虚无吧,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乔安娜和霍普在一起了,这是悲剧中的喜剧。也是为这一出大悲剧镶上一丝喜悦和希望。
我这里单纯讨论1982年录像版的演员,少许会涉及其他制作的演员。
首先讲乔治•赫恩,可以说赫恩的陶德是入木三分的。这也许就是为什么01演唱会版的《理发师陶德》还是由他来饰演这个经典角色。 在这个主角复杂的心理塑造上,赫恩没有单纯将他演成一个冷血杀手,相反陶德的遭遇让人觉得可怜。人们对于他的同情会多于恐惧。在与皮列里比赛那一场戏里陶德沉稳冷静和幽默的一面被赫恩把握的很到位。最后的一场感情大爆发的结局,赫恩恰到火候的表演没有让我失望。我在看戏时最怕的就是演员的过火或者火候不到,过火是很麻烦的问题因为有些演员难以收住自己,一演就过了,而火候不足则或许可以纠正。
女主角安吉拉就更不用说了,老牌的明星了,她创下了5次托尼提名4次获奖的纪录(除了今年的话剧类最佳女主角未获奖)。虽然奥斯卡至今没有垂青这位大牌,但是金球奖还是肯定了她在电影界的成就。安吉拉塑造的是一个可爱中带点邪恶的洛维特夫人,她为了爱毁了自己,这可谓是她最大的悲剧。她对于托比亚斯的母性显示,使得这个角色更是一个悲剧角色。安吉拉纯熟的演唱技巧和演技加之多年的舞台经验,让她的洛维特夫人成为了不朽的经典角色。她自己都曾经说洛维特夫人是她最喜欢的舞台角色。
其他演员也表现地很不错,毕竟是一个要上电视台的制作,所以班底还是很优秀的。
本人最不喜欢的就是乔安娜的演员贝茨•乔斯林(Betsy Joslyn) 。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女高音,单听录音的话我会喜欢上她的乔安娜。但是在演技上她显得有点过火,尤其是在《绿雀和红雀》这首表现乔安娜内心苦闷的歌曲里,她的动作和表情有点扭曲,过于夸张。看到特平法官往屋里跑的表演也过于夸张。01演唱会版的丽莎•弗洛曼(Lisa Vroman)诠释的乔安娜就比贝茨的到位很多。还有一点便是贝茨的形体有点偏肥,让人无法和霍普口中的“美丽女人”完全联系起来。尤其是穿上水手服的时候,这种体型更加显现出来。近段时间她在饰演非百老汇制作的汤乃地夫人(《悲惨世界》),看剧照她很适合这个角色,而且这个角色本来就是很夸张的,过火也没有关系。
看到01年演唱会版贝蒂•吕朋的演出,我觉得她也是洛维特夫人极好的人选,在05年(伦敦04)的复排版百老汇剧组里她饰演了洛维特夫人。这个复排版显得十分后现代,完全脱离了时空的束缚。布景和服装以黑色为主调,夹之白色,显得十分惨白阴森。较之79原版,此版更阴森。此版还有一个特色是没有管弦乐团伴奏,演员自己伴奏,这也是很有创造性的。可惜在06托尼颁奖上最佳复排版音乐剧被The Pajama Game夺走。
当然贝蒂的风格和安吉拉完全不同,安吉拉的让人有一种亲近的感觉,而贝蒂则显得稍有野性和邪恶感,我本人一直觉得贝蒂•吕朋在唱歌的时候有点野,有点过的感觉,但是到洛维特夫人这个角色时却是刚刚好。总之两者都是洛维特夫人的极好诠释者。回复1赞
Lv51.新千年以降,有两部文艺作品我是极其珍视的,观看时甚至舍不得看到结尾,不想与其中的角色告别,一部是电视剧《请回答1988》,一部书是《繁花》,前者我说得比较多,还在朋友圈建立了一个同好群,后者相对较少,只在少数场合推荐过;闪电树懒Lv52023-05-16
2.文学家,或者文艺工作者,对时间或者空间总有一种异于常人的感受,《繁花》的作者金宇澄对上海这座城市和在这里繁衍生息的人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敏锐,但同样有着这种能力的人并不在少数,金氏高就高在以时间为坐标,把上海人的变与不变以及其中复杂的原因写出来了,变得可信可感可亲,既饱含深情,又经常“不响”,对于上海这六七十年特别是其中那十年的评价与判断,究竟是“彻底否定”还是“不能否定”是政治家该做的事,是“血色浪漫”还是“血色黄昏”是前辈通俗文艺家的事,金宇澄做出了一份属于自己十分特别又特别出色的答卷,他是编辑出身,却跳脱条条框框而汪洋恣肆,他以网络为载体,却在奔放之余又有着严肃和严谨;
3.繁花写的是现代上海市民生活,因为天然的地理位置,近代以来,上海就诞生了中国最早的城市人口,文明在长安街两侧和四合院里很难出现,就是要在石库门和大杂院里以日升月落的斗智斗勇(最新一例即是热情高涨的垃圾运动)鸡零狗碎中小聪明升华大智慧,边界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从逐步建立到空前自觉再到长期坚持,但由于对市民进化过程的陌生和难以忍受,文艺作品中的上海人经常有意无意被“小市民”化了,但《繁花》没有,无论年龄职业,他们都是有呼吸有心跳有爱有恨都是大写的人,读者不难感受到也不难认同,作者对他笔下的每个角色的珍爱;
4.舞台剧版的改编还是可以接受的,60-70年代好的东西留下来了,蓓蒂不出场的设计也是对的,但90年代则因为比较集中而失去了原作中的诗意,也让人物和人物关系紧而尴尬,须知90年代不单是60年代人物性格的发展,命运的终章,还有他们在这花花世界的新炼狱里的挣扎;
5.认识朱泳腾还是在宋洋家,后来不断在抗日神剧中看到他,《繁花》让我看到了一个优秀演员的另一面向,台词和肢体的更大潜能,阿宝不好演,也不讨喜,朱泳腾的阿宝几乎一个人撑起了整个90年代,而姝华的扮演者王文娜很意外地赋予了这个人物许多容易在阅读时忽视的人物气质,几场很有“戏”的戏表演松弛有层次。回复赞
Lv2看过舞台剧《繁花》后,久久不能从《新鸳鸯蝴蝶梦》的音乐声中走出来,不知道是失落,是无奈,还是散漫的滋味。喜欢现在的男女主角,把人物从小说中转变的十分贴切,演绎的让人久久不能停下最后的掌声。博爱@丸子小姐🍡Lv22023-05-13
姝华和沪生这一对或许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在一起,最后的结局让人痛心难已。姝华变疯,沪生不敢相信眼前的姝华,时间会冲淡一切,但冲淡不了情感。在当下时代的压迫下,便有了这样的结局,让人惋惜。表面上姝华在北方生了几个娃,听上去过得不错,可谁知道姝华内心到底怎么样了,直到见到已疯了的姝华,这一切的幻想都破灭,而姝华承受不了。
李李和阿宝,一对看着像都市情人一般,谁知道阿宝心里除了变成小金鱼的蓓蒂,已无他人。直到出现了李李,一个看似女强人的角色,却还是需要一个人来理解她。两人碰撞到一起,听着李李经历的故事,阿宝不为惊讶,但甚是心疼眼前的这位女子。这一刻阿宝也愿意打开心扉......
在小说里到最后,银凤对他
汪小姐,她是最像上海女人的一个角色了。发生了不知道小孩的爸爸的事,一下子将她拉入谷底。但她只想为自己而活,很勇敢很自私也很有母爱,但这么一个角色还是有些悲哀。
在小说里到最后,银凤对小毛都是最印象深刻的女人,所以在舞台剧中小毛主动和银凤说不再联系,这个决定一定是扯着心在说。
还有剧里的其他角色,每个角色都是自己的主角,发生在老上海的小巷故事,街坊邻居。都一点一滴的映射着我们的小生活,那么贴近,那么逼真。感谢舞台剧《繁花》让我用心感受艺术,感受生活。回复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