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5有幸观看了东野圭吾大作搬上了舞台。记忆犹新的是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嫌疑犯X的献身》,《恶意》,《解忧杂货店》四大作品,被翻拍成电影的作品《嫌疑犯X的献身》观影团也刚刚做完,剧本很赞,演员演技也赞。句三岁Lv52017-09-22
一贯写侦探推理小说的东野圭吾说:“我在《黎明之街》中第一次把恋情放在小说如此核心的位置。”小说的核心恋情自然是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只是它是一场婚外情,一场只有结婚出轨才能有的剧情。
本剧讲述的是:渡部和新谷在撞球馆意外相遇同事秋叶,随后相邀喝酒k歌,同事秋叶喝的烂醉之后,渡部送秋叶回家,然后秋叶吐了渡部一身,两人就这么戏剧性的开始了。为了每次和秋叶在一起,渡部回家总是说尽谎话,为自己出轨找各种理由。41岁的渡部为什么会出轨呢?因为在家里有了子女后,妻子难免会将注意力更多地倾向于孩子和家庭,忽视了丈夫,即使丈夫用蹩脚的谎话来欺骗妻子。所以这样一来,男人就会觉得生活没有趣味,没有激情,甚至觉得自己不像个男人,出轨也是难免的。 他们一面贪恋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孩子、温馨的家庭生活,一面又对妖娆撩人的情人满心挂念,想法设法地与其会面。这应该也是作者想表现社会的一个现状吧。
剧情随后发展就逐步往案件推理方向前进,当渡部得知秋叶和十五年前那件凶杀案有关系后,各种证据推理都指向秋叶是凶手的时候,在公诉期即将过去之时,秋叶还一再说:等三月十一日后,会告诉你更多实情时,他动摇过,但最后依然站在了秋叶的身边,因为他已经想好要离婚和秋叶在一起了。
在三月十一日当晚,秋叶纠集所以与此案相关的人员,在钟声敲响十二点后,当她告知真相后,其实秋叶故意把自杀的爸爸的情人遗书拿走,只是想看到爸爸和阿姨以为她是凶手,内心不安的样子,这十五年的公诉期是对他们的折磨和惩罚。对于我没看过原著的来,算是出人意料的,却又在情理之中。爸爸和自己的小姨搞婚外情导致妈妈抑郁自杀,而爸爸面对妈妈要求知道婚外情的对象为难又发展了一个作为烟幕弹的情人,而这个情人真心爱着爸爸,知道背后的秘密后选择自杀。所以秋叶也找了个有妇之夫做其情人,感受其中。
故事的最后,秋叶选择了离开渡边,她不想把她承受的痛苦加在别人身上,虽然她告诉渡部,她和他在一起是为了报复爸爸,可是感情的话,无论怎么样都是没有办法伪装的吧。 而作为渡部的妻子怎么会不知道其反常之处呢!只是不想揭穿而已,只会把愤怒发泄在自己制作的手工上,也体现了一个传统妇女的本性吧。
最后盗用主人公渡部开始结尾一直说的一句话:“我一直觉得搞婚外情的人都是傻瓜,如今却沦落到得对自己说这句话的地步。只是我得加上一句:但是,也有情不自禁的时候……” 所谓姻缘的红线是要两个人共同编织的。只有在两人牵手走到最后,其中一方死去时,这条红线才算完成,他们才算是真正被牵到一起了。
因为爱,你可以忍耐它许多无情的地方,这才叫爱情,就好比渡部的妻子吧!回复赞
Lv5#子彦观剧团 @子彦音乐时间《音乐厨男秀》餐厅加酒吧的设计,小小的自助餐台,有薯条,意面和寿司和一些炒菜,凭票还能领个和路雪,奥利奥味儿~~~中间有个小舞台,舞台周围围着一些桌子,客人们就围着舞台坐着,边吃边看。绕着地球吃Lv52017-09-04
故事围绕一家叫做“因味爱”的餐厅展开,老板娘淼淼,守着这家餐厅,每天做卤肉饭。招聘了一个潦倒的歌手当服务员。老板娘固守着一本菜单,不增加新菜,甚至五花肉都是在同一个地方买的,五年来,从不改变。
按照套路来说,这种情况一般是为了等人或者是因为情伤。果不其然,菜单是突然不辞而别的前男友专门为老板娘写的,不管别人怎么说,老板娘失踪坚定:因味爱不做新菜,因为老板娘不会做。
歌手服务员的到来,为一尘不变的餐厅增加了一点变数。脾气古怪的阿婆卖的五花肉质量最好,但是说不卖就不卖,已经放弃的老板娘在歌手服务员的带领下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终于还是买到了。日子这样过着,也没什么不好。突然有一天,负心汉前男友出现了,知名米其林餐厅最年轻的主厨,载誉归来,荣归故里,跟淼淼推心置腹,承认错误,想挽回这段感情,有点过尽千帆皆不是,好马要吃回头草的感觉。五年来一直在等待的老板娘却不愿意轻易原谅。主厨回来了,想把餐厅改造成法国餐厅,大刀阔斧准备改换门楣。还和同样喜欢老板娘的歌手服务员来了一场争锋相对。同时,歌手的前女友也回来了,给歌手提供了大好的出专辑的机会,并且也要求复合,歌手准备辞职走人。至此,就看老板娘怎么选择。
当然,两对都复合是没可能的,最后,老板娘决定做自己的餐厅,而不是前男友的餐厅,要做让人吃了感到幸福的食物,而不是华丽的摆盘,高档的装饰。于是,挽留歌手留下,自然水到渠成,圆满结局。用大家都猜得到的结局,也没什么不好。
其实,主厨想寻求发展出走,也没什么错,并不觉得爱情和事业需要二选一,难道在小餐厅里陪老板娘一起做卤肉饭才算是忠于爱情吗?好像狭隘了一点。只是主厨回来的姿态有点过高,想来老板娘对于过去的不辞而别还是耿耿于怀,不得不说,主厨本可以爱情事业双丰收的,偏偏要弄的分崩离析收场。老板娘分明等了主厨整整五年,却在人回来的时候选择不原谅,其实也只是对当初的不告而别耿耿于怀,并不是因为爱情,所以在新的爱人出现时,选择了解自己,适合自己的那个人。这样看起来,倒是两位前男友和前女友的三观更合拍一些,其实应该也是现在大多数人的想法。毕竟,在这个社会上,谁能真的是金钱名利如粪土,守着自己小小的一亩三分地呢?回复11赞
Lv5今年太多太经典音乐剧了,有《保镖》、《西区故事》、《金牌制作人》、《修女也疯狂》、《泽西男孩》、《变身怪医》中文版、《魔法坏女巫》等等等等。句三岁Lv52017-09-12
只能说上海某知名组织太给力了,名字请见标题党。
上海迎来首个“EGOT”团队大满贯音乐剧—
《修女也疯狂》。本剧改编自92年的原版电影,在保留原有故事情节之外,又加了一条爱情线,故事的背景等也做了相应更改。为了让上海观众得到最好的观赏效果,本次《修女也疯狂》的中国巡演主办方也颇费了一番苦心,不仅启用了目前国内最大型的字幕显示屏(第一次看到文广这么大字体),台词翻译方面更是充分考虑到语言习惯的差异,其中使用的“像范冰冰穿的那件白色貂皮大衣”、“费玉清情歌”等各种本土梗和网络热词瞬间拉近了与观众们的距离。“弄死他”、“乃一组特”等接地气的翻译,让场下的我们爆笑连连,掌声不断。
由“take me to heaven”开始到“spread the love arovnd”收官,太完美了,今年的第一部值得二刷的音乐剧,正能量,洒满爱。其中“the life i never led”复声结合的尤其完美,直接体现了女主内心的独白。
《修女也疯狂》是一部极具创意的喜剧佳作,每段剧情的起承转合都是一场笑料与意外,让你欢乐不停、惊喜不断。精雕细琢的人物性格,欢乐诙谐的剧情台词,充满热情与勇气的音乐,自然流露的魅力与人性,将用爱与纯真打开你的心扉,让你情不自禁地被它感染。
演出结束,签名合影一贯的作风,特地要来主唱Dene·Hill的亲笔签名,值得留念的一本场刊。
ps:我也想吃芝士牛排了!回复3赞
Lv4比起很多头头是道的书迷,我不算迷《盗墓笔记》,就我贫乏的想象力而言,这本书展现的脉络让我由衷感叹。所以,当同事有意转出舞台剧的票时,我当了接盘侠。沧海遗珠Lv42017-08-29
《盗墓笔记》的话剧很难,书里的场景格局很大,原始森林、长白山、诡异的墓葬、粽子、各种不明生物……这些要怎么表现在一个舞台上?更难的是,作为探险类的小说,主角每时每刻都在疲于奔命,书中对话有,但不多,更多的是对场景、动作的描写。相比之下,话剧更加静态。让我很好奇这样的故事怎么改编成舞台剧。
显然,开始15分钟之后,我就有拿起包包回家的冲动。为了280元的票价,接下去的2小时15分钟内,我要时时刻刻地抑制这种冲动。
这个话剧与原书的相同点只有一个,都叫《盗墓笔记》。麻烦请负分滚出。
首先是脱缰十万八千里的剧情。《怒海潜沙》作为盗墓笔记的第二部,从全书来看,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引出了重要人物明代建筑家、风水家汪藏海;20年前西沙考古队在海底墓的失踪引出的巨大阴谋;张起灵2进海底墓所发现的秘密……这些话剧里全部都一笔带过,甚至没有交代。如果没有看过书,看话剧的观众,连海底墓的主人是汪藏海都不能明白吧!
虽然说“建国后不准成精”,但是也没必要把粽子、旱魃、禁婆什么的都和谐掉啊!这个不叫盗墓,这是逛博物馆啊!
其次,难以忍受的走形的人物设定!书里主角吴邪每次都是被动卷入冒险,作为一个在西湖边开古董店的小老板,有情有义,还有点书卷气。而舞台剧里活脱脱一个不知天高地厚中二小少年,当他大喊:“我是要成为盗墓王的男人!”时,我除了翻白眼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
胖子是北派的摸金校尉,盗墓技术扎实,虽然有点浮夸,但应该是比吴邪更加有专业范儿。而舞台上口口声声负责犯傻拖后腿的肥仔是谁??
张起灵更是成了承担起旁白职责的路人甲和挥着光刃打怪兽的奥特曼。
在盗墓中三人遇到各种机关秘术,相互合作逃出生天,这些都在哪里?
最后,不知所谓的背景设定。书里各种震撼的古墓和险峻的自然环境自然是不用奢望出现在话剧中,可是背景弄得像APP Temple Run 一样也是过分吧。书里为了走出海底墓三人利用了汪藏海的尸体,而话剧中为了和谐没有这一段,居然搞出一条会飞的怪兽……海底墓说到底是一条沉船啊,怎么才能养一条会飞的怪兽??还养了2000年……
编剧就没有意识到要尊重原书吗?各种网络段子,不伦不类地往上一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春晚小品超长篇。
还有,说是话剧,真怀疑演员们都是在对口型,假演来着。如果这样,完全没有买票的价值了。
最后的最后,话剧的下一部我绝对,绝对不去看了。回复2赞
Lv5RSC版。lalalalaLv52017-08-16
把无事生非(Much Ado about Nothing)改成爱的胜利(Love's Labour's Won)是为了与另一部莎翁本子爱的徒劳(Love's Labour's Lost)相呼应,从导演舞美设计音乐演员阵容都有一定的顺承性,组合成了姐妹剧本来演绎。
导演根据一些资料大胆地把无事生非对应到了失传已久的莎翁本子《爱的胜利》上,巧妙地设计了一战前后的时间点,以《爱的徒劳》为先,《爱的胜利》接续。
然而从观看时间上来说,先看了《爱的胜利》……所以目前还没法感叹两者之间的奇妙组合。
等看完《爱的徒劳》之后有什么想补充的就继续记在后续的观后感里吧。
故事梗概:
从一战胜利凯旋而来的Benedick与Claudio 又与旧识重逢,燃起了两段不一样的爱火。娴静温柔的Hero与叱咤战场的Claudio 是一对传统的美佳人配情郎;不料在婚礼前夕,Hero遭不忠的污蔑,险些被心上人与父亲的羞辱逼死。Beatrice挽救了自己的表妹Hero;而机智善辩的她与Benedick正是棋逢对手,是势均力敌、唇枪舌剑的斗士,都不愿被婚姻所束缚;友人善意的小诡计下,他们放下了高傲的硬壳面具,温柔诚恳相向。
blabla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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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和Claudio 的线没啥可以说的,就是在对彼此不足够了解和信任的情感基础上,被利用设计造成了婚礼上难堪的场面。Hero美丽、温柔、天真,是传统社会的大家闺秀模样,Claudio英俊、潇洒、稳重,叱咤战场的设定是很符合门当户对的传统观念,从一战前萌生的好感到战后的提亲、筹备、误会、重新和好,没有一处体现“非传统”的因子,就连Hero是否处子之身,Hero最终原谅Claudio误解的“美德”,都是莎翁本子里当时年代残留的历史烙印。
至于Beatrice和Benedick……这一对实在是太可爱了!!!!回复4赞
Lv5《音乐之声》(The Sound of Music),是一部改编自玛丽亚·冯·崔普(Maria von Trapp)的著作《崔普家庭演唱团》(The Story of the Trapp Family Singers)的戏剧作品,最初以音乐剧的形式于百老汇上演,之后被改编成电影,位居北美影史票房第三名,同时也是史上最卖座的歌舞片。lalalalaLv52017-08-16
该剧描述阿尔卑斯山上某处修道院里的一位实习修女到崔普家担任教职,然后从赢得孩童们的心,到与单身的男主人相爱、结婚并组家庭乐队,最后又有惊无险的逃离纳粹魔掌的故事。其中,该剧的诸多歌曲,如《Do-Re-Mi》、《孤独的牧羊人》、《雪绒花》、《My Favorite Things》传唱至世界各地,并被翻唱成各国语言版本。
【起源】
《音乐之声》的创作灵感源自于玛丽亚·冯·崔普的真人真事:玛丽亚·冯·崔普生于阿尔卑斯山一带,原本在本笃会的侬柏格修道院(Nonnberg)担任实习修女,1926年因健康问题,被院长送到盖尔·冯·崔普爵士(Georg Ritter von Trapp)家修养,兼任爵士长女的看护。之后玛丽亚与爵士两人坠入情网,于1927年结为连理,两人并生有两女一男。
1930年代受到经济大恐慌影响,爵士几乎失去了所有财产。于是他和玛丽亚带领七个孩子组成乐队进行职业演唱,并于1936年萨尔斯堡音乐节上赢得首奖。1938年纳粹德国与奥地利合并,爵士拒绝了纳粹的征召令。为了躲避追捕,他们以露营的名义搭乘火车穿越阿尔卑斯山来到意大利,从此展开全欧洲的巡回表演。1939年他们移居美国后,不但将演唱事业开拓至世界各地,也在自家的“一心”牧场举办各种音乐营队。
1956年,崔普家庭歌手正式解散,玛丽亚·冯·崔普出版了第一本书《崔普家庭合唱团》。不久,该著作被改编成德国电影《崔普家庭》(Die Trapp Familie),并在欧洲引起轰动。
【逸事】
●这部音乐剧造成了一些对奥地利的错误想像:许多人以为《雪绒花》这首曲子是该国国歌。事实上,这首歌在奥地利不怎么受欢迎(有个幽默的说法是说罗纳德·里根总统任内,在某次奥地利代表拜访白宫时演奏该曲)。回复1赞
Lv4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梅梅123Lv42017-08-17
很多年以前,有一个过分固执的霸王,不听众人的劝告,誓死不跨过横断去路的河流,将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与故乡一水之遥的乌江水畔。
很多年以后,有一个同样固执的演员,不听众人的劝告,誓死捍卫自己的版权和人权,为此,几乎葬送了自己的演艺之路。
今天,他不仅活了过来,并且在戏剧舞台上以一个王者的姿态归来。
前些年,陈佩斯与央视之间的斗争,在坊间都已是街知巷闻的故事,我们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却是他经年来苦苦煎熬的切肤之痛。
他曾风光无限,站在春晚的舞台万众瞩目,就像那挥斥方遒的霸王,承载着江东父老殷切的目光,粪土当年万户侯。
谁曾想,他竟也会遭遇霸王的悲剧抉择,乌江,跨,还是不跨;江东父老,见,还是不见。
前段时间又重读《资治通鉴》,读到项羽刘邦的楚汉之争,刘邦的小人性格我大概是喜欢不来的,然而,项羽也着实喜欢不起来。
一个刚愎自用,顽固迂腐,不懂变通的将士,如何就成了文人笔下,华人心中不灭的精神寄托。
《戏台》给了我答案,这答案是陈佩斯的灵魂与千百年前项羽的灵魂在舞台上一次完美的神交,是陈佩斯用他生命书写的。
都说崖山之后无中国,我想早在西楚霸王自刎于乌江,中国便不存在了,这里灭亡的是中国人的高贵灵魂,它伴随着霸王而逝,从此小人当道,华夏之魂不复,行走的便只是躯壳而已。
中国从来不缺刘邦,我们太缺项羽。
国人总是过于聪明,世事都懂得转圜斡旋,总懂得给自己无数个台阶,然而这毫无原则的可悲阿Q精神,并不是打自娘胎就有的。
而项羽孤独的站在历史中,他并不圆滑世故,他只有一颗伟大的忏悔的心,和敢于承担后果的勇气。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终于读懂为成功人著书立传的史书原则,刘邦胜了,他的缺点可以变成优点,项羽败了,他的优点终是变成了缺点。
乌江,项羽是不会跨的,那是他出发前的承诺;江东父老,项羽是不会见的,那是他为人的尊严。
一个大写的人,而不是符号似的、奴隶似的阿Q,曾经,我们也可以像一个人一样活在历史中,今天,陈佩斯也可以像一个人一样活在舞台上。有自己的尊严,有自己的悲喜,不被任何东西左右,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哪怕是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鲁迅在《铸剑》里面塑造了一个叫眉尺间的人,他优柔寡断,性格懦弱,在面对复仇的时候,却当机立断毫不犹豫的砍下的头颅交给了黑衣人。这个故事当然是取材于荆轲刺秦王,生命与尊严作比,不值得一提。我们的祖先,是如此的骄傲的活着,不是余华的苟且的得过且过。
《戏台》是陈佩斯的自白书,也是他傲娇的宣言,当他终于放下生命的威胁,对霸权说不,他变得无限的高大,那一刻,他在看戏,我在看他,我们一起看着一个民族的灵魂,为此深受感动。
可幸,陈佩斯他没有跨过江东,但他也没有绝望的自刎于乌江,而是孤身一人奋力厮杀,突出重围,带着荣耀,衣锦还乡,他帮霸王完成了最初的承诺,却没有低下他骄傲的头颅,他王者回来了,不正是说明,一切都是有希望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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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终于在百老汇的MINSKOFF THEATRE看到了LION KING,虽然纽约降温,MINSKOFF THEATRE门口寒风瑟瑟,但是看戏的人群,还是把MINSKOFF THEATRE包围的人气十足。梅梅123Lv42017-08-16
开场的Circle Of Life ,各种动物悉数登场,一下被拟人化的,由真人扮演的动物造型惊艳到。大象有观众席登场,楼上的观众席中还是有其他动物蹦蹦跳跳的跑到台上。大概除了大象里面藏了2个演员外,那些四脚的动物,基本有一个演员站着演出,演员身后还带着另外2只腾空的腿,而这些腿也大都有像弹簧一样的镂空的造型,并不是一个粗壮的腿。小象一般扭动着笨重的身体,身后的腿摇摆着,超级可爱。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镂空的造型,身上有不同的纹饰。豹子妖娆登场,那个女演员用手摆动着豹子的前肢,她的头与豹子的头相连,可以随时左右看去。演长颈鹿的演员最辛苦,他几乎是踩着高跷趴着走,头上还有一大截长颈鹿的脖子,慢悠悠的巡场走着。鹿群总是跳跃着穿过全场,那个演员不仅自己是一头鹿,他的身上、手臂、头上更是顶着很多鹿,嫣然是一个人演了一群鹿。 狮子的造型更是充满了霸气,cub和scar站着演戏的时候,他们狮子的头像在他们的头顶,当他们躬身做出狮子的造型时,头像随之调下来,完全是雄狮对决的样子。 还有配角的小草、树什么的,也是可爱至极。
这些动物们的造型设计,可爱、适合演出、又有喜感。
舞台的各种洞天简直让观众赞叹舞台的精致,实在无法想到在舞台的什么地方还能长出什么东西来。既有旋转楼梯,还有大象墓园这样的大型舞台装饰,更有太阳、星空,狂野这些场景。Simba在夜空中仿佛看到父亲cub的样子的那场戏中,cub的样子出现在夜空中,简直让人灯光设计的精湛,栩栩如生的样子,瞬间化为星光消失在夜空中。
另外,平面的舞台上还经常来改变空间关系,塑造小河、瀑布、高山等其他丰富的空间,Simba被遭遇牛羚羊追袭、Cub战死、Timon遇险,还有巫婆的树等,都让人赞叹不已。
音乐剧中,声音自然是不可少的。背影音乐以非洲音乐为主,现场演奏。虽然,我没有找到乐队,只看到指挥,还有在侧面2楼的2位鼓手。无论是声效、音乐、拟音那些,丰富的展现了剧情需要的东西。在玻璃屋的2位鼓手之忙碌,他们除了配合背景音乐完成自己的乐器外,有些特殊声效,还有拟音的部分,都是他们现场完成的。相当佩服这种默契程度。
当zazu被scar收服,让zazu换着唱歌取悦scar时,zazu居然唱出了“let it go,let it go”,全场顿时欢笑起来。
LION KING并不是一出以音乐、唱段见长的音乐剧,所以,另外有些许失望的是,can u feel the love tonight这首歌的演绎方式,男女对唱,还有一群伴唱的,唱的一般,而且,大量的伴唱,打破了神情的气氛,很难让观众投入到他们之间的青梅竹马、生死相依的爱情中。
只是,提前了5天在网上订票,都没有买到相邻的座位,只能跟朋友相邻前后排看戏,是为遗憾。回复2赞
Lv6#Sleep no more#用户138****6697-aeff0Lv62017-06-24
盛名已久的不眠之夜,听了朋友建议提前一个半小时在门口排队,顺利拿到A牌,第一批入场。
看了攻略找到男主麦克白,首刷得以跟着主线一路观剧,祭祀仪式激烈血腥(血淋淋的婴儿捧在手特别阴森)令人印象深刻,祭祀之后男主混入人群跟丢了,阴差阳错地在精神病院找到了女主麦克白夫人,为洗去血迹沐浴更衣,内心戏强烈,之后男主汇合继续追剧。最后晚餐部分之后男主又消失了,于是随意走动观赏到了巫师毒药双人舞以及大肚婆被杀部分。
此剧3小时内循环演绎3次,区别就是大结局只有最后一次晚餐的不同。追主线错过的镜头可以二刷三刷弥补,看过一次之后对主角离开路线已有所防备,二刷时紧跟麦克白弥补了错过的情节。
花絮:
1. 巫师桥段有小黑屋,可惜2次都牵走了别人。(小黑屋有壁咚戏哦,嘿嘿嘿)
2. 二刷时找到男主梳理换衣的小房间,找到沾满鲜血的麦克白闪亮回归的秘密。
3. 所有血都是巧克力做的,演员从身边走过一股浓浓的巧克力味[调皮]
4. 麦克白夫妇的两段双人舞感情戏非常激烈,值得二刷。两人分别在卧室以及墓地都有独舞。
5. 建议首刷追麦克白了解主要剧情,会和多个人物发生纠葛,二刷追麦克白夫人弥补剩余情节。
6. 巫师和男仆都有感情戏,建议空闲时间路过时可以观看。
7. 最后三刷时看到之前错过的麦克白夫人与国王的双人舞,以及在国王被杀后坐在床边喃喃自语,这才明白其内心痛苦、矛盾、挣扎,在浴缸里撕心裂肺的缘由。
8. 强烈推荐祭祀场,没能二刷三刷有点遗憾。全剧Ending时想起了无人生还的桥段。[偷笑]
9. 最后要说的一点就是卡位很重要,穿的舒适些紧随演员步伐,一旦掉队就消失在迷宫里,只有碰运气了。看过攻略的可以在主要场景等主线过来接着追。
首次接触如此近距离的浸入时话剧,参与感强烈,围追着演员全场小跑,演员演绎时自动让出空间,使得演出顺利进行,整场剧非常精彩,值得票价!3回复27赞
Lv5可能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这个大咒作祟,演出结束时,我怀着和进剧场时反差强烈的情绪,鼓掌都是敷衍了事。lalalalaLv52017-07-28
捕鼠器是阿婆的传世之作,原作对舞台的布景、每个人物的着装、举止几乎都做了详尽的描述。此版据说是拿了英国捕鼠器公司的中文版授权的,那肯定首要吸引的观众应该就是阿婆的死忠粉丝。那必然排演的很是遵从原著,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反而限制了导演和演员,整个剧最后呈现出来的感觉就是僵硬、拖沓以及做作。就这场演出而论,我最不满意的是一下三点:
1、演员糟糕的台词功底和音效
话剧的台词有多重要,基本上喜爱话剧演出的人都知道。尤其此剧还是悬疑剧,所有的线索、情绪都包藏在每一句对白中,整出剧的台词,没有一句废话,都潜藏着秘密。但是,从演员说出第一句台词起,整场演出我都处于立着耳朵使劲听词的状态,有些词都得靠联系上下文才能知道说的是什么,有几处真想大喊一声“大点儿声,听不清”(我坐在第六排,并不靠后)。所有演员都带着耳麦,虽然很小且都是肤色,可是依然能看清,很容易让人出画。大概正是带着耳麦,演员反而忽略了舞台发音,使声音不能有效扩充。演员的声音小是一个问题,台词语速控制是另一个问题。表达急切、担心、着急的情绪,除了加快语速,演员似乎不太会用其他方式了,语速一快、声音又小,那台词效果可想而知。
2、做作老套的舞台调度
我想这部戏的舞台调度不容易,空间多、人物多、陈设多、台词意思更多。但是在舞台上所最终呈现出来的调度,实在是有点儿做作和老套,有些时候明显的感觉到演员是cue到了某个字、某句词,然后做了相应的调度,十分刻意,个别的几个地方我甚至都能猜出来,她该起身了,她肯定要挪两步。很多在对话过程中的调度,缺乏动因,似乎只是为了让画面流动才设计的。当然,这和演员本身表演功力也有关系,也许导演设计的很合理,可是演员没有把握到动因,使调度十分突兀。
不过其中有个点,我觉着很亮,剧终克里斯多弗·雷恩的人设就是个拥有不辛童年、没有长大的人,他因为大家冤枉他,在那场群戏中躲在了窗帘后面,这个点符合人物性格、符合整个剧情节奏和氛围。观众还能被幼稚的举动逗乐。可惜这种亮点少之又少~
3、不合适的服装造型
阿婆的作品大部分都是设定在一战结束后,那个年代因为战争,物资紧缺,服装风格朴素简单,也许服装造型师为了营造年代氛围或整个剧情的悬疑和悲情,将所有人物造型设定的能有多简单就多简单。但此部作品完成在1947年,第一次上演大致在1950年左右。那个时期费服装风格和发型是有鲜明特色的,且那时正是欧洲服装发展的高峰期。随便一个复古服饰风格爱好者也能说出当年服装风格的一、二特征。此舞台剧若是意欲高度还原作品本身的面貌,服装方面必然要朝着这方面发展,即便要表现朴素和乡村风范、也可以从服装材质、颜色上下手,但细节的处理不应该过于简单粗暴。即便没有那个年代的造型知识,总也该看看BBC的年代英剧找找视觉感。可是女一号茉莉的发型、凯思维尔小姐的装束、所有女性角色的鞋,都感觉不对(丑爆了)。茉莉算是当时的职业女性,她和贾尔斯相遇于舞会,说明她至少是紧跟时代潮流的,虽然的家境并不好,但不妨她追求当时的流行。连衣裙倒是没什么大错,关键是发型和鞋子。舞台中她的发型是美式的,且年代更靠后,而且也不符合剧中角色的年龄,剧中的发型太显老。50年代的英式乡村发型应该更自然、蓬松、发髻更低。凯思维尔小姐在剧终是从西班牙回来的超前女性,她着男装,帅气干练,又有一丝丝忧郁和洒脱。可是剧终的女演员穿着明显长三寸的萝卜裤、像是隔壁大爷的毛呢马甲,呆板的蝎子辫盘头,外加时刻紧缩的眉头,忧郁倒是有了,但着实没有迷人的气质。要知道原剧本中凯思维尔小姐一出场,就会引出不论男女的诸多瞎想。即便不给演员配一套帅气合适的女士吸烟装,也得来个合身的直筒西装裤吧。那在脚踝堆了三层的萝卜裤算是怎么回事,本来演员就不高更显的她腰粗腿短,配着丑爆了的马甲和紧缩的眉头,整个一个苏联大学教务主任形象。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剧终女性角色的鞋子,所有人皆着卡其色或棕色的平底女士牛津鞋。这种鞋纵然是英国鞋履的代表,但是只适合剧中的博伊尔太太,在当时是保守陈旧的风格。至于年轻的茉莉,合体的连衣裙下至少要配一双中跟玛丽珍(不要和我说剧中是在冬天,她还光腿穿裙子呢)。茉莉是可爱的、热情的、生活虽贫瘠但充满活力的,一双简朴的玛丽珍足以衬托她,时髦却不奢华。至于犹豫、干练、洒脱的凯思维尔小姐,若是穿着帅气的吸烟装,一双白色中跟牛津鞋更使她足下生风。若是着直筒男士西装长裤,乐福鞋、偏男士的布洛克都是不错的选择。即便是剧中的着装,一双高帮马靴也是最佳选择。
没有良好的服装搭配,使整部剧的年代感明显欠缺,演员却又一派相对浮夸的表演外国人的肢体和语言,更显做作。
以上三点只是我个人认为最碍眼的三处毛病,其他的各处细节、台词语境、舞台设置都有很多让人不舒服的地方。总之有点儿可惜了阿婆的故事,还有英国捕鼠器公司的授权。回复4赞
Lv5lalalalaLv52017-07-28
年幼时接触到的关于歌剧《阿依达》的选段,便是那首著名的“凯旋进行曲”,每次听取,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眼前都情不自禁地幻化出军队凯旋而归受到民众夹道欢迎的盛况。
年少时因机缘巧合,看过索菲娅·罗兰主演的电影歌剧《阿依达》,藉由索菲娅出色的人物表演,光影对场景画面的大角度再现,配以名家典唱,便对这部威尔第的名作有了深刻而具体的认知,并震撼于那爱情的悲剧性结局。
如今货真价实、美轮美奂的歌剧《阿依达》赫然呈现在了国家大剧院的舞台上,其形式之瑰丽,内容之丰沛,唱段之婉转,影响之绵延,远远超过了独个儿的想象与期许。可以说,这是一场东西方艺术家集体奉献的视觉盛宴,是文明与智慧的结晶,是经典名作与现代舞台艺术的完美结合,与其说是一场演出,倒不如说更像是一次心灵视听的约邀,令人突然有了冥冥之中自有因缘之感,而那久违了的百听不厌的感觉,便再度席卷而来,教人欲罢不能。
此番国家大剧院版的《阿依达》开篇就给人宏大巨制之感,舞美设计精准辉煌且迷人,既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又具有深远的人文价值,还适宜地给出了符合表现这个故事所需要的地域风貌和民族特色。除却第二幕第一景公主寝宫以及第三幕色调呈青紫色的河边场景,总给人梦幻旖旎般的感觉外,其他场景均给人厚重的历史感和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在置景道具的应用上,该剧又做到了灵活多变,如大船的船身又可兼做神庙的大门,当那充满浓郁的地域气息的大门打开时,人们看到了金碧辉煌的神殿内景,并叹服于它的纵深度。
《阿依达》中的经典选段很多,除却妇孺皆知的“凯旋进行曲”,其他如雄壮有力的合唱“光荣属于埃及”;男主人公拉达梅斯的咏叹调“圣洁的阿依达”、女主人公阿依达的咏叹调“祝你胜利归来”及“祖国蔚蓝的天空”等等,都是细腻华美、婉转动听、令人沉迷的唱段。饰演阿依达的女高音和慧,唱腔圆润唯美,表演生动自然,令观众于不知不觉间就被引到距今约3000年前的美丽丰饶的尼罗河畔,并毫无时空障碍地投入到这个充满生死冲突、爱恨纠葛,浸染着圣神与荣耀、信任与背叛、真爱与嫉恨的故事。
歌剧结束于那个众所周知的结局,当恋人相拥着从容赴死时,无数金黄色的细沙簌簌而下,而悔之晚矣的“情敌”公主已在封闭的地牢外祈祷……这一刻,一切都显得那么纯净、肃穆、和谐,且平和,谢默斯·希尼说过:“艺术的终点是和平”,就这点而言,这个版本的《阿依达》做到了。
(约稿)1回复2赞
Lv5对于这部戏很多人说它最终会从“被经典”淹没在时间的河流里,因为剧情、演员和低俗的台词,我不想把这部话剧奉为什么圭臬,只是对我来说,它引发了我的思考,对我的成长有益,那么它就是一部好剧。lalalalaLv52017-07-28
其中的台词我还略记得一二,1)“流浪狗”与“流浪猫”的区别,不是狗与猫的区别,而是“流浪狗”与“流浪猫”的区别。因为流浪狗是被主任抛弃的,而流浪猫是主动抛弃主人的,所以养狗的人比养猫的人多,因为人们不喜欢被抛弃 2)你们的计划漏洞百出,如果能够忠实的执行,那么就一定能够顺利的失败。
而有两个细节让我思忖很久,虽然有些偏颇,但终究是真实感受。
第一,杀人真的很容易吗?轻而易举的承担了杀人的结果,就是不能坦荡的面对杀人的过程。
这些疯狂的人为了没有剪断的爱恋、需要弥补的亲情、追寻爱的信念而宁愿背负杀人的罪名,虽然疯狂,但是却隐射这爱的炙热和伟大。显然,需要空中花园的人儿与这些疯狂的人形成强烈的反差,他们被金钱迷惑双眼,被欲望谋杀了生活。他们似乎各自都有了充分的动机,但杀人真的那么容易吗?最终,三个谎言的受害者,巧妙的聚在一起却没法严丝合缝的编造合谋杀人的过程。他们轻而易举的就承担了杀人的结果,可是就是不能坦荡的面对杀人的过程。即使面对一只冷血的法国蜗牛,都没法下手进行杀戮。佛洛依德说:人是有死本能的,可以自己面对死亡,却没法面对别人在自己手中死去。但此时的他们没有人性道德,只有欲望,他们拿起刀,反复逼问核实汪总的身份,却始终下不去手。这让我对一个处在东亚的民族的愤恨又幽然之间出现,我想起了9.18以及种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恶行,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就面对了染满鲜血的双手。姜文在《鬼子来了》中,深深表达了他对这个民族“菊与刀“两面性的忧虑和不信任。而也正是看了这部电影和书之后,本来对待大和民族抱有和平心态的我却同样有种被欺骗之感。日不落的劣根性就是他们的卑鄙与残忍。
第二,纸灰与360元钱。人们如何抛弃经历?
汪总想逃离之前的被欲望挤满的生活,他想重归平静,甚至把之前生活标志的日记毁掉。但毁掉辛苦写下的日记并不是代表他可以忘却之前的生活。他烧毁第一本时就后悔了,用毁灭的方式抛弃它太残忍了,而以廉价的方式变卖却更容易让他接受。但那时,我想,他也许也抱有侥幸。他是否不想彻底毁掉它也是因为,以废纸的形式变卖的经历可以让他人读到?因为,在饭馆里的他用宝贵的时间已经彻悟了一个问题:人活的一生为了什么?它的真谛不是金钱而是经历。1回复2赞
Lv5曾经在天津,我有过许多美丽的梦,人艺小剧场里,黑漆漆的小角落里,年轻的我为着些爱情、理想、梦幻而落泪难休。《茂陵封侯》《混世》《天生胆小》等等,话剧展开的世界,我们所感知到的欢笑与泪水,都曾站在那儿,因为舞台就在那儿。我们的梦是不会醒的!我们会看一场接一场的棒极了的表演,直到众人散开离去,唯留自己一人默默思考、暗暗发呆:我们的人生究竟是什么?lalalalaLv52017-07-28
这曾是我觉得最幸福的事儿。
然而,毕业回家后,日复一日的繁琐的、麻木的、机械的过活消耗着青春的生命,我已经快要死了!我的灵魂像是抽了大麻的酒鬼,一天天垮了下去!但我知道什么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即便那些在父母、亲朋的心中是如此的天马行空,但我依然坚信,只要努力,梦是不会死的。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晚七点半。河南省艺术中心大剧院内,我庄重地等待着这出剧的上演,仿佛为了这一刻我已等待了许久。
第一幕,《那一天维罗纳下着雨》。音乐起,雨中包含千万个我和你,雨中的男男女女清一色撑着伞儿,穿着雨衣,凝望着彼此,深情脉脉。历史的演绎重复千年也不曾改变,爱情就如黑夜中的光一般冲开一切。
之后的故事大致与原作相同,只是掺和了许多现代的元素。像班伏里奥说奶妈是个“拉皮条的”,像“羊肉烩面”等等,但最新颖的还是两幕戏之间一段名为《莎士比亚在中国》数来宝,它由凯普莱特家的仆人说出,大致讲述了莎剧在中国的改编与发展。其中提到了许多看似陌生的名字,有包天笑的《女律师》,郑正秋的《肉券》,焦菊隐的《铸情记》。前两部剧的稿本都出自林纾所翻译的《吟边燕语》即《威尼斯商人》,而《肉券》则是至今所知的中国舞台上的第一个莎剧;焦菊隐的《铸情记》即改编自《罗密欧与朱丽叶》。看了这一段数来宝,既增长了知识,又为戏剧增添了不少乐趣,挺好。
后来才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音乐剧是由姜涛指导,三宝作曲,关山作词,难怪如此精彩。而通过他们适度的改编,已然将一部原本严肃的正剧演绎成为了一部轻松、感人而富于时代感的现代轻喜剧,新人演员杨光和刘晨所扮演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更是可圈可点。
剧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有两段,第一段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在宴会相遇,在双方的对视中,他们看到了“光”。
《光》的歌词大致如下:
——那是暗淡的岁月里孤独闪耀的亮,那是生命初相见时照彻心田的亮,那是穿透了云层后展开身躯的亮,那是点燃了火种后烧灼灵魂的亮。——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我便看见了你。——你站在那里,你站在那里,像个根本不存在的奇迹。
第二段则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新婚之夜,是为《良宵》(但二人双双殉情而死时也上演了此曲,是否作者是想表达“爱与死”的主题亦未可知?),歌词如下:
昨夜雨疏风骤,一晌贪欢;浓睡不消残酒,交颈而眠。是海棠依旧或绿肥红瘦,你知否,谁知否?这两人已经不再是少年,莫叹良宵苦短——
三宝的曲好,关山的词更好。爱与死的缠绵、柔美,从来都是一样。这一出《罗密欧与朱丽叶》虽穿越百年,几经更改,感动却没有丝毫的减损,真好。当我走出剧场时,已是晚上十点二十分了,东区四下一片寂静,唯有音乐声仍在耳旁盘旋,久久不断……回复1赞
Lv5lalalalaLv52017-07-25
虽然开心麻花团队早已窜红并响誉京城,但真正让老百姓有印象,是那部由话剧改编的《夏洛特烦恼》电影。当时一脑袋空空坐在影院里,对这部新剧没什么概念和期待,可影片一开始,就开始笑得停不下来了,影院里每十几秒就来场哄笑,影片结束我摸摸脸,脸神经由于锻炼了两小时竟有点不舒服。由这部电影,开始对开心麻花刮目相看了。
开心麻花广告宣传的场场爆满并不虚言,在我和好友杉走进地质礼堂后,话剧马上开始,上下两层的巨大剧场内已坐满了人,不同于国家大剧院的舒适高大上,也不同于我去过的北京的正规剧院,这里的观众席和舞台其实相较简陋,想来创办时承受着场地难选、资金不到位的压力,虽然心里有点小小遗憾,但七点半演员一上场,我对这里条件的苛责就瞬间化为了乌有。
《李茶的姑妈》故事其实很简单,讲李茶这个屌丝看上富家千金露露,碰巧李茶有个海外有钱的姑妈要促成这件婚事,而此时,千金的老爸也借此富婆姑妈开展业务大赚一笔,千金姐姐的公公因投资股票破产也想傍富婆姑妈翻身,万众期待之中,李茶姑妈却因临时有事,不能参加他的订婚仪式了。而这时,岳父小职员黄沧海却误打误撞扮起了这个谁也没见过的姑妈,从而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事件,而真姑妈的到来,又将本已乱作一团的人们推向了深渊。
可以说,《李茶的姑妈》和《夏洛特烦恼》的笑料有得一拼,包袱密集,节奏紧凑,演员表演到位。唯一的一场抒情戏,竟然是两位演员摹仿电影快进的方式去展现,真真觉得他们在每个笑点上都下足了功夫。仔细回想《李茶的姑妈》的剧情和笑点设计,我自我总结出了这么几条:
一、 讽刺。比起一些小品靠语言逗乐,靠嚼网络上的段子取悦观众,真正能立得住的笑料,还得是塑造有喜剧效果的人物,从而烘托耐人寻味的作品主题。《李茶的姑妈》的主题,就是人的金钱欲。为了得到巨额财富,人们可以不知羞耻,不择手段。不管是银行行长,还是普通小职员,都被裹挟了进去。黄沧海从一开始被迫扮演姑妈只是为保住职位,后来他想既然玩就玩大的,觊觎起了银行副行长的位子;李茶的岳父,一开始也只是让女儿假意先订婚,等捞到好处再退婚,最后呢,想娶了姑妈坐实巨富;破产千金大小姐岳父为儿子为自己翻身,色诱不成,最后下大招,下药给姑妈意欲娶到姑妈得到巨富,几乎所有笑料全围绕在了这几个最具讽刺意味的人身上,从而让剧情越铺展越有意思,笑料越多,笑翻全场。
二、 与时俱进,结合现代应用的一些电子技术应用。其实我无聊时也会玩手机上的智能语音帮助,“她”的回答常常让我哭笑不得,其实她真的起到语音帮助作用了吗,感觉“她”成了一个玩具,一个陪我玩的弱智机器人,很好玩。《李茶的姑妈》的编剧就聪明地利用了人机互动产生的理解偏差,制造了不少的笑料。不过我暗暗地想,编剧或许就是在讽刺这个功能的智障。当然还有李茶姑妈的电棒,不过,在这里电棒起的制造笑料的作用倒不大。还有黄沧海的手机铃声。。。。。。
三、 掺进了一些性喜剧的元素,让年轻的观众得到莫大满足。这部剧采用了很大一部分性喜剧的场景或台词进来,但并未让人感觉到烂俗,主要还是剧作把握好了“度”,不露骨,有想像空间,如黄沧海扮的姑妈拍了破产富翁肩膀三下,他就理解成了这“啪啪啪”暗示他滚床单,这样的创意的确有趣的很。而限量版的小礼物“杜蕾斯”,小蓝药丸“伟哥”的桥段,用物来表现人物动机,不仅制造了笑料,并且黄的无伤大雅,反而是比较巧妙的。性喜剧元素在《李茶的姑妈》中运用的很是成功。
四、 最后说说演员,这部剧中的演员演得都很好,尤其是小职员扮演姑妈的那位,上下楼的跑,不停地脱换衣服,很累,还要在两个角色间无缝切换,脸上全是汗,难怪演员累到脱口而出“这戏也太累了”,赢得观众阵阵掌声。
开心麻花的《李茶的姑妈》接地气,贴合社会现实,讽刺权钱交易、一夜暴富心理、半吊子科技等,更符合年轻人的口味,而且真的是爆笑喜剧,让人从头笑到尾,推荐去看!回复4赞
Lv5lalalalaLv52017-07-25
在政治哲学中有个重要的思想实验,叫做“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这个实验假设人们摒弃自身阶级与立场,回到“无知者”的原初状态,对正义、道德和政治问题进行讨论,如同在现实之外拉上一道大幕布。因为站在幕后,不知道自己会在大幕外“投胎”何处——可能是一个王公贵族,也可能是平民蝼蚁——所以你不得不考虑到每个人身上可能发生的最不幸的情形,确保最大化的公平与正义。然而如果把时钟从20世纪拨回到中世纪的丹麦,你会发现在那个年代压根没有什么正义可言:弟弟可以弑兄篡位,王后可以改嫁恶人,王子疯疯癫癫,只有鬼魂掌握真理。如果此时你不幸投胎成了一个“区区小人物”,比如《哈姆雷特》中的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那你就要倒霉了。没有人会在幕后为你考虑,摆在你面前的只有真正的“无知”。真相在一片混沌幽暗之中不得而知,巨人们的舞台也不是为你们所准备的,如果不幸跻身在两个强敌的刀剑中间,那么只有墓穴早早地替你挖好——这是命运留给无知者的坟墓。
《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死了》就是这样一部作品,它讲述的既是《哈姆雷特》又不是《哈姆雷特》:故事不围绕主要角色们展开,而是站在两个无足轻重的配角的视角上,使王子复仇记变成一出荒诞不经的悲喜剧。哪怕对《哈姆雷特》滚瓜烂熟的观众也未必叫得出这两个又长又拗口的名字: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在某一天突然被信使征召,然后就踏上了这段无知的旅途。他们不知道自己行动的意义何在,只能茫然地根据大人物的命令行事——拜见国王,奉命刺探哈姆雷特,护送王子去英格兰送信,最终没头没脑地丢了性命。即使这部戏将这两位配角变为了主角,台下观众还是很难分清楚台上的周野芒和许圣楠两人,究竟各自扮演了哪个角色。正是因为他们太不起眼,所以剧中的国王、王后、王子、大臣们也反复叫错他们的名字,弄到最后,连观众也搞不明白,到底哪一个是吉尔登斯吞、哪一个是罗森格兰兹。
剧作者汤姆·斯托帕德就是这样残酷地将小人物置于这一怪异的情景之中——“我的主要兴趣和目的就是去探索一个在我看来极具喜剧性和戏剧性的处境——莎剧中的两个侍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所知道的一点点的真相也大都是谎言,我们简直无法相信他们能够弄清楚他们丧命的原因。”但是最终的命运早已注定,一开场抛硬币的桥段已经预示了这一点。无论许圣楠怎么抛硬币,出来的永远是“人头”一面,完全打破了概率的规则——人头落地的结局不可逆转。之后出场的戏班更是直白地将他们的结局表演出来,然而只有深知自己处境的国王与王子才明白这出戏中戏背后的真相。凶杀、通奸与阴谋在舞台上赤裸裸地上演,无知的幕布却将小人物隔在了外头。戏班班主刘炫锐生怕他们看不明白:“根据我的经验,最终结局都是死亡。”命运的恶意已经昭然若揭,而这两个倒霉蛋还被蒙在鼓里。
更可悲的是,面对一无所知的处境,小人物哪怕尽其所能地做出自己的猜测,却依然和真相差得十万八千里。在刺探哈姆雷特的过程中,他们以为王子只是因为继承权和野心的关系才变得郁郁寡欢,又被几句“风从南方吹来”的疯话搞得晕头转向。巨人们随口一说,小人物就把它当作重要的线索。他们试图从有限的信息中拼凑出一个事实,来解释自己目前的处境,却只是陷入无意义的挣扎之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舞台上正是依靠着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制造出种种滑稽笑果,但观众在发笑之余却又心有戚然。你又如何能够嘲讽这样的人类呢?他们既不明白缘由,也看不到结局。
这就是愚民的悲惨人生。剧中有个十分值得注意的情节:许圣楠好几次对戏班大发雷霆,认为他们的“死亡”表演是虚伪的——演员无法表演真正的死亡,因为他们换一身衣服转眼又上台,而真正死去的人只能永远退场。这不仅仅是他对于自身命运的避讳式的预感,也是某种不甘屈服的反抗。在演员访谈中,周野芒也说到,这部戏的意义在于提醒人们“无法谈论永恒”。必将到来的死亡与永恒的对立,使我们每个人都处于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的情境之中——在宇宙的尺度下,每一个人类都是高度近视,对真理的知晓仅限于眼前一叶的我们,究竟多大程度上能够掌控自己的命运?
为了烘托这种荒诞感,最后一场戏的舞台设计成了此次演出最大的亮点。当戏班子在舞台前端向无知的二人进行表演之时,纱幕后的二层舞台上同时也上映着对应的真实情节——以命相搏的决斗、抹了毒药的剑刃,被刺死的国王,以及最终倒下的哈姆雷特。观众能够透过半透明的纱幕看到或丑陋或高贵的一切,而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却永远地被幕布挡在真相之外,只能徒然地走上命中注定的绞刑架。
这轮演出中略带遗憾的是,舞台上的周野芒和许圣楠似乎也陷入了一种对于自身的茫然迷失之中,他们在小人物的怯懦行动与颇有哲理的蠢话之间不断跳跃,始终没能落下脚。这样的表演没法让人把握住一个清晰的人物形象,他们既不似剧中角色,又不似我们普通人,只是肤浅地游离在剧情之外,却勾勒不出悲剧性的根源。而戏班班主刘炫锐所表现出的人物气质则过于抢镜,为了凸显戏班子的江湖气,却丢掉了这个角色作为“先知”的象征意义——到最后成了一个江湖行骗的冒牌货。
只有在最后,当许圣楠留下可悲的遗言时,才让人回过一点味来,他说:
“希望下次能做得更好。”
我想,至少对于演出本身来说,这仍是一件可以让人寄予期待的事情。毕竟我们能够看到并且做好的,也只有当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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